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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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15:42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江苏国瑞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利药店

法定代表人:王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369-19号楼12-13号门面

2.机构名称:志善诊所

法定代表人:孙善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路7-5

3.机构名称:刘雪梅诊所

法定代表人:刘雪梅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溢四季花城88-53

4.机构名称:芽康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任焕仙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久和二期38号楼第一层11号门面房

本次公示期自2024517日至2024523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