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云港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第九十批)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连政发〔2023〕26号)、《连云港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连医保〔2023〕4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医保办发〔2021〕37号),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本次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咨询电话:0518-80272130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