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3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赵忠顺堂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赵忠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世纪花园门面房大门以南1层26号
2.机构名称: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盛药店
法定代表人:罗丹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新坝街56号
3. 机构名称:连云港刘天芹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天芹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76号门面房
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