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连卫监督〔2016〕4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疾病控制机构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连云港建设和卫生计生工作中心任务,贯彻落实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及上级卫生计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会议精神,积极履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职责,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全面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
一、提升监管效能,深化巩固工作体系建设
(一)全面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开展县级以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设达标行动,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强化综合执法职能。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引导监督机构全面规范发展。
(二)继续推进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规范和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完成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中心建设任务,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验收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要明确专门科室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县区级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
(三)科学编制“十三五”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认真总结“十二五”全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事业发展情况,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挑战,科学谋划发展规划和指标,编制完成全市“十三五”卫生计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专项发展规划,引领、指导全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事业发展。
(四)逐步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县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率、工作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规范和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开展。
(五)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执法能力。制定出台新一轮卫生计生监督员全员培训计划,加强全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提高监督人员执法水平。开展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技能竞赛,提高监督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二、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六)认真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实施《2016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覆盖所有县区和所有食品类别,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逐步推广和改造医疗机构HIS系统,实现食源性疾病报告信息化。每季度向政府报送一次监测结果,发布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白皮书。
(七)深入推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舆情监测、科普宣传、监测结果会商研判等制度,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利用宣传周、专题报道等活动,每个县区开展不少于10次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八)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和能力提升年活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积极参与各项评比考核。举办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病学调查技能培训班。推广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信息采集系统”(APP),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电子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切实加强质量控制,实行质控资料两人审核报签制度。
(九)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带动县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并全面总结分析评价结果。编印全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指南,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积极配合上级食品安全标准的组织制定、备案管理工作。
(十)全面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县乡村一体化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试点经验,出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县乡村一体化基层食品安全工作项目研究,及时报送《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组织编写《全国卫生计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指南》。
三、创新监管机制,促进公共卫生提档升级
(十一)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以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落实上级2016年监督抽检计划。全面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住宿业、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100%,沐浴业、美容美发业量化分级率分别达到80%、60%。
(十二)不断加强健康相关产品日常管理。加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卫生用品的专项检查。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一次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布。
(十三)继续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力度。以农村为重点,加大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力度。建立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水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居民饮水安全。落实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加强监测数据的报送和汇总分析,全面掌握水质卫生状况,定期通报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
(十四)深入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落实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春季、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四、突出监管重点,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十五)持续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规范》,开展以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消毒产品使用、疫情报告管理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工作。
(十六)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宣传、属地管理、执业公示、暗访稽查、有奖举报、“黑名单”曝光、大案督办、重点约谈、日常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哨点管理的信息监测功能,实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移送管理工作。
(十七)全面提升放射诊疗防护水平。以执业许可、规范使用、设备检测、放射防护、健康档案等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展放射诊疗服务和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建设项目评价审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
(十八)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行为。组织全市职业病防治业务培训,提升职业病诊断鉴定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适应职能改革调整
(十九)探索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新模式。主动适应综合监督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新要求,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实现卫生计生监督职能的优势互补与有效融合。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抓职能、带队伍、办大案、惠民生等方面实现新转变、谋求新突破。
(二十)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和查督办大要案。围绕百姓生活,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探索综合监督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尤其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群众举报,对上级督办和交办的案件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调查属实且立案处罚的案件要跟踪到底,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十一)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稽查职能。建立健全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大同级稽查、专项稽查及层级稽查频度与力度。推行行政指导制度,侧重对监督员管理、执法质量、行政处罚等事项开展层级稽查和效果评价,确保综合监督执法公平公正和队伍形象良好。
(二十二)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今年主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4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及干细胞临床应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组织部署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