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药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药政工作立足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贯彻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药品采购与使用管理,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组织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保证药品供应及时,价格合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
1、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强化内涵建设,注重实施效果的评价。
2、规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落实村医定额补助政策,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新的村医定额补助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配备与使用管理。
3、把政府办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面推进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探索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契约管理等方式在基层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受益面。
二、全面落实药品配备使用政策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占主导地位,省增补基本药物及其它药品作为补充,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配备目录与金额占比符合规定要求,加强对参照二级综合医院配备药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管理。
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使用比例,配备目录与金额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逐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6、根据临床需要合理编制药品采购目录与计划,充分考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促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7、规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做好药品网上配送、验收与网上货款统一结算管理,不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8、加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力度,定期采集监测药品短缺信息,组织好采购工作。探索联合药品供货企业建立本地常用及短缺药储备基地,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四、不断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9、规范执行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制度,开展相关专项培训与督查,推广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通报制度,定期公示不合格、不合理处方,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10、建立常态化合理用药培训制度,保证培训率与覆盖率,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内容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扩大宣传培训的范围与对象。
11、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药品网上采购行为,积极开展合理用药整治活动,重点关注抗菌药物、注射剂及辅助药品的使用,把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纳入对临床医生的考核,逐步实现根据临床需要合理用药。
五、继续提升监管水平
12、执行药品采购与使用分析通报制度,重视对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查找问题,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
13、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的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改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数据信息采集与上报制度。
14、定期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查,建立市、县区与基层三级监管机制。
六、组织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15、组织医疗机构联合体做好急抢救、妇儿药品的价格谈判工作,确保这类临床必须药品的供应,并且价格合理。
16、稳步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组织市级价格谈判,保证药品供应及时、价格合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七、统筹兼顾其它各项工作
17、完善药政体系建设,有专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业务关系,形成工作体系。
18、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急(抢)救、妇儿专科与低价药品采购工作,严格药品备案采购管理,执行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等各项政策制度。
19、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做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20、加强作风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中不正之风,抵制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