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聘任全市卫生计生系统
首席食品安全专家的通知
连卫办监督〔2016〕7号
各县(区)卫计委(局),社会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需要,我委决定聘用林祥田、张廷禄、王志坚、黄浦昌、陈学峰五位同志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首席食品安全专家(详见附件1)。
首席食品安全专家要充分认识到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的作用,履行相关职责(详见附件2)。我委将建立首席食品安全专家考核评估制度,对首席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施行动态管理,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
附件:1.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首席食品安全专家名单
2. 卫生计生系统首席食品安全专家工作职责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抄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1: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首席食品安全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林祥田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
2 |
张廷禄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
3 |
王志坚 |
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 |
4 |
黄浦昌 |
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 |
5 |
陈学峰 |
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
附件2:
卫生计生系统首席食品安全专家工作职责
1、围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问题,积极收集和追踪食品安全信息及发展动态,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专业信息和建议,并对所提出的意见负责,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科学决策、妥善和科学应对社会关切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
3、积极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打造专家团队,尽快培养一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交流方面的专家,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4、要带头保守工作秘密,不得以首席食品安全专家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