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2015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连卫监督〔2015〕4号
各县、赣榆区、连云区卫生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东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苏卫食品〔2014〕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2015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并牵头做好全市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于3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报至市卫生局,并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罗贤标,电话:80680729;
庄家毅,电话:85517118。
附件:2015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关于印发2015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连云港市卫生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