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市卫健委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和市各有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35条,经研究,市卫健委采纳34条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8日,市卫健委再次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1条,全部采纳,并对部分重点任务进行了删减和合并。8月10日,市卫健委第三次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收到3条修改意见,已采纳并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