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95/2022-00080 | 信息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0 |
文号: | 连文广旅发〔2022〕10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云台山景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着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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