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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95/2022-00080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11-10
文号: 连文广旅发〔2022〕10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10 09:17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云台山景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着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pdf


解读链接:《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 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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