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灌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301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第四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灌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灌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金耀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领导小组组长李明主持会议。
金耀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金耀强调要加强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实施党政同责领导,坚持“应保尽保”,惩治违法违纪,将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作为主要任务,推进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金耀要求要夯实支撑保障,强化政治引领,建强机构队伍,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确保普查经费纳入预算,加强统筹协调,按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提供高质量数据底图,会同文物部门将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已经公布本行业文化遗产名录的部门要主动提供行业名录,积极提供文物资源线索。各县级机关要积极配合文物普查,组织动员本系统有关单位参与,形成一盘棋格局。要严肃普查纪律,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普查实施方案。党委宣传部门应加大对文物普查的支持力度,将其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营造浓厚氛围,高质量推进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使其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大行动。
李明就高质量开展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将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以“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谋划好推进好完成好文物普查这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二要做到“三个一”:建立一套机构。春节前,我县已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普查办设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下一步由县文旅局负责协调,从县博物馆抽调两名专业骨干力量,组建专班,承担县普查办日常工作,实行全脱产集中办公,确保县普查办正常运行。各镇街要组建一支能打硬仗的普查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文物线索收集、开展实地文物调查等工作,由各镇街文化站站长担任队长,队员数量根据辖区内的文物数量及分布特点由各镇街自行把握,原则上各镇街普查队员数量不少于2名。制定一套方案。要按照金常委讲话要求,尽快出台详实的实施方案,明确时序、细化任务、挂图作战,让繁杂的普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坚持一套标准。近期,国家文物局将下发普查标准、登记表、著录说明和文物《认定标准》,各镇街各部门必须认真领会、准确把握、严格执行,组织开展好人员培训,坚持标准不放松、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三要注重工作质量。现在距离上一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过去了16年,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与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必须把“第四次”普查当作“第一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让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要坚持应查尽查,到边到底开展实地复查调查,将所有具有价值的历史遗存纳入实地调查和登记认定的范围。要坚持应细尽细。坚持现场看、现场测、现场寻访,把每一处文物的每一个细节查真查实、核准核清,确保数据真实可信。要坚持应保尽保。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均应按照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强化本体保护措施,筑牢文物安全底线。重要情况,各地要及时向上报告。四要强化要素保障。各镇街各部门要把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动普查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要构建责任机制,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要建强普查队伍,锻炼文博队伍,建强基层力量,提升业务能力。要用好技术手段,注重网络信息技术的拓展应用,增强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夯实基础。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报了我县普查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我县《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起草情况。伊山镇、同兴镇作了表态发言。会上,还印发了《灌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送审稿)和《灌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送审稿),制定了我县四普工作规划和进度安排,逐一细化任务、厘清责任、倒排工期,明确各任务、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全县四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文化站站长、县博物馆馆长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