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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优惠政策公告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4:54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政策,现将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有A级旅游景区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首道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首道门票。

三、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首道门票。

四、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或举行过入教仪式并持有有效证件(如佛道教在家信徒的居士证、皈依证等)的同一宗教信教群众,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

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免除首道门票费参观游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收费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其他游玩收费项目除外。

六、在江苏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首道门票费游览国有收费A级旅游景区。

七、2022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5日,连云港市医务人员凭相关证件(医生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免首道门票费游览国有收费A级旅游景区,并可携2名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享受免费。

八、鼓励其它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结合实际情况,实施针对特定群体的旅游优惠措施。


连云港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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