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称办、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各有关单位、市直文广旅系统各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我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资格条件
图书、群文、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分别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时间界限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三)学历认定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四)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转岗考核合格可申报同级转评;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工作年限和相应业绩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五)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情况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课60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公共科目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专业课以各行业、各单位及连云港市艺术学校(市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六)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1.参与作品获得由中宣部、文旅部、中国文联(含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国美术展览、中国美术金彩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摄影金像奖等国家级重要艺术奖项。
2.主创或主编作品获得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含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省“五个一工程”奖、省文华奖、省“五星工程奖”、省戏剧奖(小戏小品奖、红梅奖)、省音乐茉莉花奖、省舞蹈莲花奖、省曲艺芦花奖、省美术奖、省优秀美术作品展、省青年美术作品展、江苏金陵百家画展、省摄影奖、省书法奖等省级重要艺术奖项的一等奖或相当于一等奖。
3.主创或主编作品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的省艺术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含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其他新设的有重大影响的艺术赛事一等奖。
4.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的文博、图书相关科研项目,审核通过或验收合格,参与完成的项目获省(部)级学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前3人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按《连云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连职称办〔2020〕1号)执行。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原则上应高于我省现行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的认可。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6.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七)关于持地方职称证书和外地职称证书
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初级满7年、中级满3年或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
(八)关于职称初定
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级学历、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符的人员,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过渡期截止到2024年)。职称初定每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符合初定条件人员请咨询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5807005。
三、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初级考核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县区单位一式4份,市直属单位一式3份。
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者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4.获奖奖状及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二)中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请用A3打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县、区单位一式4份,市直属单位一式3份。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
3.《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者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
10.专业岗位聘书或者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1.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复印件。
12.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3.获奖奖状及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5.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原件与复印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6.《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真实准确填写。
17.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职称申报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仔细核对原件,审核无误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签字盖章。同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初审。县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原因及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材料复核。市文广旅局职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对审核通过的评审人员基本信息在网站上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职称管理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条件、时间、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及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
(三)优化职称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审核、结果公布、证书下载核验等业务“一网通办”,职称政策、职称评价标准、职称通知公告“一网通查”。
(四)报送时间要求。网上材料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8月25日;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至8月31日,逾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及相关表格可进入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下载。纸质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后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凤玲,联系电话:85681119,邮箱:wglzzrsc@163.com。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