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实施《连云港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举将为我市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与“一带一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产业支撑。
去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2年,要在全国建成100个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30个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在这份名单中,江苏省共有3个城市成功入选,我市位列其中。
《方案》提出从推动文旅产业提质,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培育融合发展业态,拓展文旅消费时空;打造特色消费品牌,激活文旅消费潜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优化文旅消费环境加大;对外宣传推广,提升城市文旅形象等方面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
根据《方案》,我市将推动文化和旅游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红色旅游、发展文艺采风旅游、开发文化遗产研学旅游、打造精品文旅演艺,策划举办自行车骑行、 微型马拉松、近郊游、自驾游等各类高质量文体旅惠民活动。同时向省内外游客持续发放免费电子门票不低于11万张,发放连云港旅游消费券400万元,并开展文旅特色消费活动,培育一批满足市民和游客需求的私房菜馆、特色小吃品牌店,提升“连云港礼物”“连云港味道”在全国的影响力。
《方案》提出将紧扣西游文化和山海相拥的特点,培育“夜游、夜秀、夜娱、夜购、夜读” 等夜间文旅业态,开发一批“观演赏景”精 品线路。提升老新浦风情街区、连云港老街、赣榆二道街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文化内涵,鼓励特色夜间小剧场开展常态化文旅演出丰富游客和市民“白天看景、晚上看戏”文旅消费体验。
《方案》还提出要,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海上云台山至连岛跨海交通索道、东海郡历史博物馆、淮盐博物馆、藤花落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完善文化旅游设施功能,提升文旅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市民和游客的休闲度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