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2月4日,连云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第四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市普查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朱兴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会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明确普查新任务、新要求,践行应保尽保,推动系统保护。要将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作为主要任务,推进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要夯实支撑保障,强化政治引领,建强机构队伍,加强协同配合,严格质量管理,营造浓厚氛围,惩治违法违纪,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朱兴波同志指出,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文物普查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赓续中华文脉注入固本培元、立根铸魂的思想力量,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赓续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系统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在各地考察调研中,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凝练概括了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着力解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于充分发挥文物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去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到江苏考察,先后调研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内涵十分丰富、思想极为深刻,科学回答了事关文物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形势下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加强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了三次文物普查,对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上世纪50年代,我市配合省文物工作队开展了首次文物普查和田野调查。“二普”以来,市政府公布了第一至第三批市保单位64处,将军崖岩画、孔望山摩崖造像等5处被公布为国保单位,全市文物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777处,“果城里民国建筑群”还被列为省“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三普”以来,市政府公布第四至第六批市保单位74处,新增郁林观石刻群、尹湾汉墓等4处国保单位,花果山前顶石刻群等16处省保单位。全市现有文保单位224处,其中国保9处、省保32处、市、县(区)保183处。我市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成果丰硕,影响深远,不仅有效丰富了全市文物资源底蕴,有力促进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也为连云港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使命,当前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短板和困难:一些地方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的地方没有及时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依法认定、公布程序,部分文物点遭到损毁甚至已消失;全市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低级别文物特别是田野文物保护监管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地方政府“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保护第一”“应保尽保”的意识亟待增强;推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路径不够多,文物保护、研究、阐释和展示能力仍显不足;基层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和专业力量依然薄弱,“小马拉大车”问题十分突出,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原因,更有政绩观存在偏差的原因,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文物保护影响经济建设,甚至把文物视为“绊脚石”,缺少应有的敬畏之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不仅是连云港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份内之责,更是认真落实“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重大任务,夯实新时代连云港文物事业发展之基,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有为之举。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与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亟待进一步调查摸清新情况,制定实施保护新举措。围绕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先后对四普的领导机构、工作队伍、方法路径、技术支撑、政策保障等都作了周密部署,前期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也结合我市实际作了精心准备。与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的前三次文物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工作按照新时代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工作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党政同责体制创新。此次普查创新采取了双组长机制,国家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李书磊同志和国务委员谌贻琴同志共同担任;省领导小组组长由张爱军同志和徐缨同志担任。二是“应保尽保”态度坚决。此次普查标准在年代上将古代文物下限延至清代,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避免因个别地方认识偏差、主观判断造成文物少登漏登。同时按照“整体不可移动文物”概念,将更多的传统民居建筑群等纳入普查登记范围,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三是保护体系纵横贯通。将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作为主要任务,所有复查文物和新发现文物均应具有认定公布文件。将各行业已公布名录作为普查线索,将普查成果作为行业名录公布基础,推进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四是文物内涵丰富拓展。
通过对原有类别内容进行重新阐释和修订,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大类59项文物类别细化扩展为63项,更加明确各项文物的功能属性,并借鉴国际经验,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更好保护见证中华民族历史的江山胜迹,进一步丰富、扩展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内涵。五是违法违纪严肃惩治。在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必须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对大规模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地方,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一票否决”。这些新举措新要求,体现了“让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不可挑战的国家意志”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文物资源进行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的坚定态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好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好普查各阶段任务。
三是夯实支撑保障,高质量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使其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大行动。第一,强化政治引领。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文物普查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内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将做好文物普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保护文化遗产的政治责任,做到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实现应保尽保、全面保护。第二,建强机构队伍。要以普查工作为契机,组织各地文博考古机构、文物业务骨干全面参与普查,在确保文物调查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的同时,培养锻炼一支高素质文物人才队伍。要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普查,充分发挥当地群众、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群众的“向导”作用,把三五个人的普查组、小分队转化为数十成百的普查队伍,形成全市文物保护的最大合力。第三,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确保普查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时拨付。自然资源部门要提供高质量数据底图,会同文物部门将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已经公布本行业文化遗产名录的部门要主动提供行业名录和文物资源线索。各市级机关要积极配合文物普查,形成一盘棋格局。第四,严格质量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普查实施方案。要建立完善普查工作质量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问责,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妥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保存普查数据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第五,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应加大对文物普查的支持力度,将其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发动本地媒体、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广泛深入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工作要求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生动反映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在全市上下营造文物浓厚社会氛围。要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