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旨在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要求,总结我市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成效,研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任务。
“四普”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加强谋划统筹,坚持高质落实,扎实推进。我市“四普”第一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市“四普”工作 将全面转入实地调查阶段。
从6月开始,市普查队和县区普查队联合行动,选定灌云县龙苴城遗址、西长街大石桥,赣榆区朱爱周烈士墓、文峰塔四处文保单位作为试点,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此举标志着我市“四普”工作正式迈入实地调查阶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普”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19个部门、9个县区板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宣传部门领导、文物部门统揽、县区分片包干、文化遗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而针对县区、功能板块专业人员少、普查力量不足的实际,我市还整合市直文博机构力量组建市普查队,加强工作指导,同时承担全市14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工作。全市各县区(板块)通过整合文博机构专业人员、基层文化站骨干人员、社会各界文保志愿者等力量,共组建13支128人的普查队伍,为开展实地调查提供了人员保障。刘洪雨就是本次“四普”的文保志愿者之一,也是我市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建立时最早的成员之一。“在临近退休之际,被抽调成为市文物普查队的正式成员,我感到非常荣幸。”刘洪雨说,“文物保护工作是留住一方文脉的坚实举措。作为土生土长港城人,我愿意为这份工作再立新功。”
作为“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四普”的开展也牵动着无数社会力量的使命感。为让“四普”工作更专业、更全面地开展起来,我市还联合江苏海洋大学、连云港开放大学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组建市级专家团队,并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工作,借助其在文物空间信息采集等方面的专业力量,作为协作单位配合市普查队开展文物数字化采集录入等普查工作。
截至目前,市普查队联合县区普查队和第三方机构,已在灌云、海州等6个县区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地调查29处。同时,我市已通过梳理全市2012年以来新发现文物,专项调查文物资源和行业名录,以及发布征集公告,初步汇总形成普查线索700余条。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督促指导、质量控制和宣传引导,确保今年底完成80%文物点的实地调查。具体推动各级普查机构尽快完成设备采购,加强对野外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对于2012年以来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基于普查系统预置的线索信息,采集完善文物基础信息等,为后续文物认定提供依据。同时还将严格对照普查实施方案和国家标准规范,对普查实地调查启动率、野外到达率、调查区域覆盖率、“三普”复查完成率、文物信息采集质量等内容加强质量控制;通过实地检查、现场复核、数据抽查等形式,优化普查成果审核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围绕实地调查工作的重要进展、重大发现、典型案例等,将会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文物保护、参与文物普查的浓厚氛围,切实将文物普查变成全民参与的文保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