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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科普帖,关乎寻找港城“宝藏”

信息来源:文物处 发布时间:2024-03-12 15:39 浏览次数:

日前,我市动员部署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并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从而摸清资源底数、明确保护对象健全管理机制,推动系统保护增强文化自信。

“文物普查”到底是什么?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对于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对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我市的“文物普查史”是怎样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一次是在上世纪50年代,第二次是在上世纪 80年代。我市则是从1984年4月10日至1985年12月在全市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改革开放特别是21世纪以来,我市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城市的大建设、大发展不可避免将改变文物的生存环境。2007年4月开始,国务院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则从2007年9月3日开始进行文物普查工作,一直到2011年结束。

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都发现哪些“宝藏”?

这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我市新发现文物点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共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427处,其中石刻、乡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所占比例很大,凸显了鲜明的地域特色,极大地丰富了全市文物资源底蕴。“果城里民国建筑群”还被列为省“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

“三普”以来,为了保护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市政府分别于2010年、2018年、2023年公布第四至第六批市保单位74处,新增郁林观石刻群、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曲阳城遗址、尹湾汉墓等4处国保单位,花果山前顶石刻群等16处省保单位。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7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四普”中,我们将对“三普”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三普”尚未登记和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最终建立资源目录,汇总普查成果,建立数据库。

跟“三普”相比,“四普”有哪些新特点?

与“三普”相比,“四普”按照新时代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工作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是党政同责体制创新。此次普查创新机制,由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加强党委宣传部门对普查的领导;

二是“应保尽保”态度坚决。普查标准在年代上将古代文物下限延至清代,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同时按照“整体不可移动文物”概念,将更多的传统民居建筑群等纳入普查登记范围,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三是保护体系纵横贯通。将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作为主要任务,所有复查文物和新发现文物均应具有认定公布文件。将各行业已公布名录作为普查线索,将普查成果作为行业名录公布基础,推进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四是文物内涵丰富拓展。将古文化遗址等六大类59项文物类别细化扩展为63项,并借鉴国际经验,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更好保护见证中华民族历史的江山胜迹,进一步丰富、扩展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内涵;

五是违法违纪严肃惩治。在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文物执法督查部门必须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对大规模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地方,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一票否决”。

这些新举措新要求,体现了“让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不可挑战的国家意志”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文物资源进行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的坚定态度。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十四五”期间文物工作最大规模的保护行动

是赓续中华文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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