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单位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包含附件) 原件或彩色打印件
2.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彩色打印件
3.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 原件
4.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在指定位置贴上护照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10032开头的照片条形码)
5.市政府下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 彩色打印件(省内、省外双跨团组提供)
6.组团单位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省外双跨团组提供)
7.《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市外办护签处领取填写)
备注:
1、按照外交部统一部署,自2014年10月1日起凡申办因公电子护照人员,均需提交生物指纹信息等资料。请新申办因公护照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450室采集生物指纹信息。
2、申办人有旧照的也需提交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但可以不贴照片条形码。
3、如需在省外办自取护照,请到http://wb.lyg.gov.cn/下载并打印《在江苏省外办领取因公电子护照申请》,加盖单位印章并扫描后发送至lygapec@163.com,我处开具相应介绍信。
4、省外办制作因公护照时效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在申办因公护照时预留足够时间。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大楼主楼450室
咨询电话:85815407 监督电话:8581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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