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5268X/2020-00009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3-30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连统办〔2020〕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 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推进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时 效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16:02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连统办202015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调查局、统调局)各部门、数管中心;各县区统计局、各功能板块统计部门: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市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330日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统计改革发展大局,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大力推进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法治干部队伍,切实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以高质量统计法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依法治统

(一)着力为统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按照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执法检查与专业统计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范围,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保障统计制度方法的贯彻执行和有效落实,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严格贯彻执行记录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县级统计局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三)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工作相关的调研。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

二、深化宣传教育

(四)继续推进《意见》《办法》《规定》宣传学习走向深入。持续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全文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将统计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党组)学习必学内容,实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知识学习的全覆盖。

(五)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统计法律网络问答、统计普法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引用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多平台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筛选收集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和我省、我市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法律法规解读,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举一反三,积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巩固和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完成统计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

(七)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来源渠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国家统计督察中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对近年来省局直接查处的有关案件进行回头看

(八)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提高双随机抽查检查效能。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九)持续推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虚报瞒报、代填代报、授意干预、违规入库、违规文件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着力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完善信用体系

(十)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要求。加强同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的配合,运用连云港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系统实施联合奖惩,建立统计诚信评价体系,实行统计违法黑名单制度。对有法不依、严重违反统计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

(十一)完善统计信用相关制度和信用修复。认真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配合省局做好统计信用管理有关制度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

(十二)着力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和素质。根据执法监督、普法宣传、信用建设等不同工作侧重点,举办相应有针对性的培训,努力培育出一支业务精通、秉公执法、敢于碰硬的统计法治队伍。同时,改进执法监督检查业务薄弱环节,不断强化统计法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创新意识,做到统计执法监督按程序、统计处罚处理依法律,促进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把好统计执法人才入口关。抓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20203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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