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52681/2021-0001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09-16
标 题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数字文化(直播电商)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批复
文 号 连统法〔202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数字文化(直播电商)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9-18 08:50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连统法20214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数字文化(直播电商)

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批复

连云港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实施<连云港市数字文化(直播电商)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申请》(连文改办〔20217)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实施《连云港市数字文化(直播电商)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期至20236月。

在正式布置前,请将申请文件及统计报表制度报市统计局综合统计与核算处备案。调查结束后,及时将调查所取得的相关汇总资料报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对调查中涉及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资料,你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予以保密。

                                                                             连云港市统计局

                                                                                2021915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916日印发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518-85831056,电子邮箱:lyg85831056@163.com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统计局 网站标识码:3207000037 苏ICP备2023017687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邮编:222006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03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