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268X/2020-00022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30 |
标 题 | 关于成立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统党组〔2020〕2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成立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 ||
时 效 |
局(调查局、统调局)各部门、数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断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夏苏明
副组长:于卫军 崔长胜 刘 军 孟祥春 曹 霞
郭增先 吴传松 佟新宇 严天白
成 员:宋红玲 蔡 蔚 谢陈祥 李 沛 蒋永俊
朱鹏程 徐红卫 方 华 马清涛 王寿坤
张二勤 薛艳丽 李珊珊 王 波 周明珏
邵东方 葛部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增先同志兼任。
以上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二)研究制定系统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议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重大项目审计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报告;
(四)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通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六)根据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确定审计结果的运用;
(七)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1. 督促局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决定;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集以及各项准备工作,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做好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2. 研究起草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 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提出对局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财会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开展内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按照局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结果;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和资产管理风险;
5.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会同审计人员就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局机关内部建设等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内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6. 配合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内部审计所需的资料,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7. 协助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必要时参与相关的内部审计工作;
8. 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审计计划,向审计人员送达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授权内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 根据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提供人事档案等资料和证明;
10. 结合局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讨论研究具体审计方式,并根据所掌握有关信息,提出重点审计对象或重点审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11. 对阻挠、拒绝审计,或出具伪证、销毁或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保障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12. 对内部审计查出并移交的有关问题和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向领导小组通报查处情况;
13. 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安排和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有效运用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14. 听取局相关部门有关情况说明和意见建议,通报内部审计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并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印发、内网通知等合适的方式知会领导小组人员。
中共连云港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10 月30日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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