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268X/2020-0001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4 |
标 题 | 关于调整市统计局“无烟机关”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 ||
文 号 | 连统办〔2020〕3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调整市统计局“无烟机关”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 ||
时 效 |
局(调查局、统调局)各部门、数管中心: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市统计局“无烟机关”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一、“无烟机关”领导小组
组长:夏苏明
副组长:于卫军、崔长胜、刘 军、孟祥春、曹 霞、郭增先、吴传松、佟新宇、严天白
成 员:宋红玲、蔡蔚、谢陈祥、李沛、蒋永俊、朱鹏程、徐红卫、方华、马清涛、王寿坤、张二勤、薛艳丽、李珊珊、王波、周明珏、邵东方、葛部昌
郭增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宋红玲、蔡蔚、邵东方。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为促进我局“无烟机关”活动的开展,局领导起带头作用,不在办公区内吸烟,并定期召开“无烟机关”工作会议,对本局“无烟机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无烟机关”领导小组的成员为各部门“无烟机关”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无烟机关”工作的宣传与教育,不定期组织检查、培训和考核等;
3.严格执行各项“无烟机关”制度。
(二)“无烟机关”办公室职责
1.在“无烟机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无烟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召开“无烟机关”工作会议;
3.负责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培训;
4.负责定期对本局“无烟机关”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记录;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6.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无烟机关”监督员职责
“无烟机关”监督员由蔡蔚、邵东方、陈建多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定期对“无烟机关”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2.对各处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处室无吸烟者、无烟蒂;
3.监督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及时上报,以利于考评和奖惩;
4.监督员还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无烟机关”巡查员职责
“无烟机关”巡查员由邵东方、陈建多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严格执行各项“无烟机关”规章制度;
2.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上报;
3.开展经常性巡查,负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责任;
4.看到烟蒂及时主动捡拾,并有宣传“无烟机关”的责任;
5.积极参加控烟知识培训。
(五)“无烟机关”机关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无烟机关”规章制度;
2.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室内吸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3.吸烟人员应主动戒烟,并制定自己的戒烟计划;
4.积极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发现烟蒂主动捡拾;
5.做“无烟机关”的义务宣传员;
6.主动参加“无烟机关”知识培训。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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