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268X/2021-00005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1年市统计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连统办〔2021〕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连统办〔2021〕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市统计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各功能板块统计部门,局各处室:
现将《2021年市统计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市统计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连云港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二)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
(三)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二、执法检查地区
根据“双随机”文件要求,2021年2月24日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抽取了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地区为东海县和灌南县。
三、执法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时间从8月至11月。
四、执法检查步骤
(一)按照《连云港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连云港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抽取“双随机”检查地区的乡镇(街道、园区)和企业。
(二)在检查前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统计执法检查组。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和检查方案开展检查。
(四)撰写检查报告。
(五)根据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五、执法检查分工
(一)执法监督处:负责对全市统计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拟定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市局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以及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布。
(二)各专业处室:协助执法监督处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和提供被检查企业的相关统计资料。
(三)各县区统计局:拟定本地区检查计划,组织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查处本地区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以及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布,确保分解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市级执法检查中做好协助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执法检查要求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引导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执法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深化对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统计调查对象的确定,应当在检查前通过“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进行抽取。
(三)遵守纪律。遵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纪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经“双随机”确定为统计执法人员后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现场工作过程中,注意记录发生的情况和问题,便于后期归纳总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
(四)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杜绝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过程中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抄 送:省统计局。 |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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