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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7 16:45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连统办发〔2016〕32号


关于组织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苏统〔2012〕101号)和《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苏统〔2013〕2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连云港市部门统计工作优胜单位”自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自评:由市县各部门对照验收内容和标准,自评达标后,填写验收申请表,向同级统计局申请验收。

3.县区统计局根据评价结果,把县级部门评价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部门申请材料及时报送到市统计局。

二、时间安排

联系人:张二勤。

<p CxSpLast" style=";line-height: 28pt;text-indent: 32pt">联系电话:85831056,13812342080。


附件:验收申报表式(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评分表、验收申请表、验收认定表)


连云港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分表


考核

大类

考核项目

标准分

部门自评得分

同级统计部门验收得分

上级统计部门验收得分

组织领导

15

1、有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

2、统计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部署

3、统计工作有经费保障

4、建立健全本部门统计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1)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

(2)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3)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4)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5)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

(6)统计监督检查制度

5、组织指导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

(1)年度有统计工作计划

(2)年度召开统计工作会议

(3)年度有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4)年度有统计工作总结

1

1

1

6

1

1

1

1

1

1

6

1

2

2

1

20

1、设立或指定综合统计机构,指定综合统计负责人,履行综合统计职能

2、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综合统计人员,其它内设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3、统计人员具有必要的学历和统计专业技能,具有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及分析的能力

4、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5、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变动,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防止统计资料丢失和损毁,同时及时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备案。

6、按要求参加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工作和业务会议

3

3

4

3

4

3

统计调查

15

1、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2、统计调查项目的设计符合完整、科学、规范的要求,调查频率适当

3、统计调查项目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4、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合法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志

5、未布置非法统计调查

3

3

3

3

3




统计资料

30

1、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及时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送有关定期基本统计资料、财务资料和年度综合统计资料;定期公布的部门统计数据及时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2、与政府统计机构有交叉的统计数据,与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协商一致

3、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4、统计资料立卷归档、保存、交接手续完善,对年度历史统计资料长期保存,对进度统计报表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严格遵守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的规定

9

5

5

6

5




统计工作信息化

20

1、建立健全和及时更新维护部门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实现名录库的共建共享

2、统计人员每人一台适应工作要求的计算机,实现统计数据的网上报送

3、实现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存储、应用、管理和传输的现代化

10

5

5




累计得分

100





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统计工作

职能部门


联系人


单位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包括概况、统计组织领导、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工作信息化等情况)


自评得分


年月日

申请验收

等级

(示范点或优胜单位)


年月日


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认定表


本部门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部门名称


部门法人代码

□□□□□□□□□□—□

邮政编码

□□□□□□

通讯地址


综合统计机构名称


综合统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

E-mail


承担统计任务的处室数

共计个,其中下属二级单位承担统计任务的个。

统计人员数

共计名,其中综合统计人员名;其中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名;其中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员名。

实施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个数

共计个,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个,对其不加修改、直接向下布置的统计调查项目个;部门新建统计调查项目个。

本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

组织领导


统计人员


统计调查


统计资料


统计工作信息化


部门意见


同级统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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