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县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地区性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12.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3.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连云港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连云港市统计局、连云港市统计调查局和连云港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适应新常态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一是打牢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二是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农普各项准备工作,四是推进统计法治化建设,五强化统计队伍建设。
(一)打牢基础提质量
1.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以GDP为龙头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从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反馈等环节入手,对统计数据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一是做好“五上”单位名录库的审核认定和更新维护。二是严格新增企业入库审批,确保新增申报质量。三是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制定《连云港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开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数据质量审核。
2.加强统计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统计基础数据质量查询制度。加强平台数据全流程、全时段监控审核。二是建立统计数据评估制度。制订实施《连云港市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和分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三是加强部门统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重点推进交通、邮政、通讯、金融、教育、税收、工商、保险等部门统计。
3.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化建设。重抓依法统计,加强行政指导。一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和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建立健全统计监审、统计督查、统计巡查三位一体的统计监督检查机制。二是加强统计行政指导。通过采取“一听、二看、三记、四说”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对企业统计力量配备、数据生成过程及统计联网直报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具体查看。三是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组织宣讲《江苏省统计条例》,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紧盯弱项补短板。一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组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高清视频会议互联互通。拟定《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方案》。二是提升名录库管理水平。加强核查。通过日常核查,掌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维护更新现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以国家“五证合一”政策出台为契机,加强与国税、地税、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工作协调,做好部门间数据交换。
5.注重培训强能力。一是依托国家统计局培训基地,利用各级在线学习平台、干部培训班等方式构建业务培训平台。二是企业培训重统筹。统筹安排,集中培训,注重效果的加强企业培训。由市局统一组织,各县区负责召集、落实和管理,精心组织企业统计年度培训工作。三是专题培训重实效。为全面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统计局“三新”专题统计会议精神,5月30日召开 “三新”统计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为贯彻全省统计法治培训会精神,7月27~28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培训会。为提高劳动调查质量,对设及到县区业务骨干、样本点的指导员、调查员进行集中劳动力调查培训。为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工作,召开网络安全培训会议。四是通过工业技能大赛,办公室公文写作大赛,分析交流会等形式,使统计人才队伍的理论知识与实践锻炼有效结合。
6.强化队伍建设提水平。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提升统计干部执行力。出台《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 》(连统发〔2016〕41号),从服务大局、转变作风、忠诚履职上下功夫,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做文章,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升统计工作凝聚力。培树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是形象、个个有担当、人人能干事,认真履职,抓早、抓实,凝神聚力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三是强化学习意识,提升统计工作硬实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多读书、读好书,多钻研统计业务知识,及时、准确监测分析全社会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二)围绕大局优服务
1.顺利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各级农普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国全省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农业普查的政府行为。落实普查机构和经费。全面完成市县级普查机构组建。2016年经费按照实报实销执行,2017年、2018年所需经费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全面完成三农普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工作、试点工作和清查摸底工作。
2.服务“产业强市”战略。一是加强企业培育工程统计。围绕大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与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亿级企业培育行动计划,促进特色产业、重大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实施“产业强市、工业立市”战略。二是完善服务业统计。参与“加快推进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建设发展”前期调研,会同市发改委、连云港港口集团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统计及前期调研报告审核修改工作。做好“三新”统计。加强对科技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展览业等新兴服务业态的统计研究。三是加强重点项目统计。加强对全市230个重点项目开展统计监测,每月单独做出投资情况分析,及时提出推进建议。四是做好社会事业统计。精心组织月度劳动力调查。改革劳动工资统计及数据发布制度,组织开展企业用工调查。完成新兴产业人才统计监测、“四众”调查等工作。认真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3.服务“一带一路”和沿海开发建设。一是建立指标体系。为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制订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经济指标体系,推进召开“丝绸之路经济带统计数据应用共享会议”,邀请涉及的城市和地区共商搭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统计数据联合使用开发平台,形成统一规范的统计制度,确保数据交流及时全面。二是及时提供统计资料。近几年,我局编印了《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统计资料汇编》和《海上丝绸之路统计资料汇编》,按时按质完成“一带一路”城市数据交流、沿海开放城市数据资料、淮海经济区交流资料等,形成资料共享局面。三是加大资料开发力度。加强与部门联系,组织统计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做好形势判断、进度分析、趋势分析,切实提高服务决策的前瞻性、对数据变化的解读能力和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今年以来,撰写统计信息318篇,统计分析117篇。统计分析被省局采用101篇,被国家局采用18篇。重点关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情况,其中,《服务业几项优势产业风光不再亟待关注》、《农业基本现代化工程监测》等一批信息分析的观点受到市主要领导重视,市委书记杨省世、副市长董春科、吴海云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4.提高政府统计服务社会化水平。把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使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定期、定点、定内容、定标准发布统计信息。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推进数据库建设,开通“数据港城”等统计移动资讯手机客户端,开设统计官方微信。二是利用报纸和网站发布统计公报。三是利用媒体召开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四是利用统计网站发布统计工作动态,发布最新的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此外,我们也通过《连云港市统计年鉴》等出版物和统计资料为公众服务,将统计成果分享给信息需求者。
(三)改革创新添活力
1.推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适应统计内容的不断发展,切实把“三新”统计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省级重点“三新”统计试点成效明显。我市推出“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和“东海水晶产业园”两个具地方特色的服务业领域作为全市新经济发展试点,被省统计局列入全省“三新”统计试点项目。二是完成“四众”企业专项调查。做好“四众”企业名录来源、收集、筛查、甄别以及具体统计工作。通过调查最终确定全市“四众”平台企业42家,其中众创企业26家。三是完成新服务业企业甄别确认。全市共筛选出规模以上新服务业企业239家,具体涉及到节能环保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等五个大的方面共33个行业。四是关注GDP方法制度改革和“三新”统计对我市GDP核算的影响;认真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专项统计调查,不断改进完善网络零售统计;继续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就业和城镇化等统计改革。
2.创新统计信息分析服务方式。更加注重统计服务向事后反映、预测预警和分析建议并重转变,不断改进和提升统计服务。一是建立统计预测机制、统计数据分析评估机制和统计预警监测机制等统计数据服务工作机制,配套建立重点统计调查单位信息监测制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调研制度,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跟踪调查制度。二是密切关注“三去一降一补”等热点,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亿级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强跟踪监测,服务“产业强市、工业立市”战略。
3.创新统计产品服务内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一是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制定年度课题、分析研究指导目录,提升课题、统计分析组织化程度。二是开展课题、分析研讨交流,提升研究分析水平。三是创新统计资料的开发应用。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编印《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统计资料汇编》和《海上丝绸之路统计资料汇编》。四是加大统计宣传和数据解读力度,扩大统计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开通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对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经济社会民生等问题开展调查。
第二部分连云港市统计局2016年度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统计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连云港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731.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692.71万元,增长66.68%,主要原因是2014年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加,补发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增加的工资部分;在2016年度发放了2014、2015年两年的绩效考核奖;同时2016年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第一年,三农普项目支出302.25万元,占全部增长部分的43.63%。2016年度支出1540.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76.15%,主要原因2016年进行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调整人员工资、发放2014和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其中:
(一)收入总计1731.55万元(各项加总为1731.54万元,原因是存在尾差)。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1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80.36万元,增长81.32%。主要原因是2014年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加及补发工资到位,发放2014、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及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2.其他收入50.9万元,为统计局收到市级财政拨入的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3.82万元,减少40.3%,主要原因是补发工资及绩效考核奖的大部分款项通过财政拨款途径下拨。
3. 年初结转和结余164.45万元,主要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其他收入的结转。
(二)支出总计1540.1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0.63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统计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中包括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事业运行、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93.49万元,增长96.70%。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4年度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的增加及补发,2014年10月至2016年工资增加部分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发放2014、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同时2015年度未发放绩效考核奖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两者相互累加的结果。
2.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付新职工购房补贴。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0.99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后公积金、提租补贴及新职工购房补贴相应增加。
3. 其他支出66.71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以上支出(类)以外的本局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1.3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市统计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政府采购设备未完成部分及其他调查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173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7万元,占87.61%;其他收入50.09万元,占2.89%;年初结转和结余164.45万元,占9.5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54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94万元,占80.38%,项目支出302.25万元,占19.6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5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20.36万元,增长69.19%。主要原因是2014年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加及补发工资到位,发放2014、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及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473.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94.39万元,增长89.1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4年度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的增加及补发工资2014年10月至2016年工资增加部分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发放2014、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同时2015年度未发放绩效考核奖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两者相互累加的结果。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47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4.39万元,增长89.1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4年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的增加及补发工资2014年10月至2016年工资增加部分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发放2014、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同时2015年度未发放绩效考核奖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两者相互累加的结果。
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4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90.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时的人员工资为2014年工资改革前的数据,决算时为2014年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及补发工资2014年10月至2016年工资增加部分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在2016年度发放2014、2015年两年度绩效考核奖,同时在2016年的预算中未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括在内,但在决算时含2016年支出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费用302.25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年初预算为709.85万元,支出决算为916.64万元,超过年初预算的29.1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16年预算时的人员支出按工资改革前的数据核算,在支出时按工资改革后的数据核算,人员支出增加。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此款项为2015年度结转财政拨入的统计局经费补助。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此款项为2016年度政法委通过财政转入的公共安全感测评经费。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99万元,此款项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及补工资改革的差额部分和发放2014、2015年度的绩效考核奖。
(二)住房改革支出
年初预算为62.85万元,支出决算为6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1.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27.59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32万元、津贴补贴234.11万元、奖金181.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1.3万元、伙食补助费10.28万元、绩效工资6.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89万元、退休费104.64万元、医疗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62.91万元、提租补贴31.72万元、购房补贴14.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8万元(各项加总为927.61万元,原因是存在尾差)。
(二)公用经费243.6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10.84万元、咨询费1.5万元、邮电费12.5万元、差旅费14.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79万元、维修(护)费12.37万元、会议费3.4万元、培训费5.35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劳务费9.45万元、委托业务费10.4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8.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5万元(各项加总为243.63万元,原因是存在尾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4.39万元,增长89.1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4年度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的增加及补发工资2014年10月至2016年工资增加部分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发放2014、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同时2015年度未发放绩效考核奖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两者相互累加的结果。
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4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90.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预算时的人员工资为2014年工资改革前的数据,决算时为2014年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及补发工资2014年10月至2016年工资增加部分,二是在2016年度发放2014、2015年两个年度绩效考核奖,三是在2016年的预算中未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括在内,但在决算时含2016年支出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费用302.2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1.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27.59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32万元、津贴补贴234.11万元、奖金181.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1.3万元、伙食补助费10.28万元、绩效工资6.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89万元、退休费104.64万元、医疗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62.91万元、提租补贴31.72万元、购房补贴14.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8万元(各项加总为927.61万元,原因是存在尾差)。
(二)公用经费243.6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14.1万元、印刷费10.84万元、咨询费1.5万元、邮电费12.5万元、差旅费14.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79万元、维修(护)费12.37万元、会议费3.4万元、培训费5.35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劳务费9.45万元、委托业务费10.4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8.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5万元(各项加总为243.63万元,原因是存在尾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28%;公务接待费支出8.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8.79万元,2016年度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9万元。决算小于预算0.21万元,减少2.33%,原因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节约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43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底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故预算为0万元。在2016年1-2月份我单位保留过渡用车1辆,同时2016年7月份开始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重、时间紧,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申请启封公务用车1辆,因此2016年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8.5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预算未安排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8.57万元,完成预算63.43%,决算小于预算4.94万元,减少36.57%。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系统内接待上级、省市、市县来人的检查、调研交流、汇报等公务事项的接待及县区上报报表、数据等公务事项的接待,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622人次。
4.市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2%,决算大于预算0.24万元,原因主要是会议次数的增加。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5个,参加会议约1063人次。主要为召开各专业的年报会,县区统计局局长工作会议,部署各项统计业务的会议等。
市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51.99%,决算大于预算8.74万元,原因主要是预算时未包括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培训费用。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8次,组织培训约1560人次。主要为全市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师资培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培训、PDA操作培训、普查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培训、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及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64万元,比2015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支出进行了有效控制,同时利用节约资金采购视频会议系统,两者相抵节约0.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行政支行(项),是指统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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