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人社局实施《市管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函
发布日期:2016-09-30 16:44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连统制〔2016〕1号
关于同意市人社局实施《市管企业劳动工资
统计制度》的函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申请实施市管企业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的函”(连国企薪改办[20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市管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有效期至2018年6月。
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统计调查制度报我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送我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实施期间,统计调查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连云港市统计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