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灌南县)

发布日期:2019-03-28 09:44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

连统执检通〔2018〕3号

关于协助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灌南县统计局:

根据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及计划安排,市统计执法检查组定于8月中旬对新安镇、开发区和李集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请你局予以协助,并协助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和统计机构予以支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检查工作需要,街道需提供办公场所,送达《连云港市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联系被检查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送至指定办公场所;

(二)协助检查组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宿标准安排人员食宿;

(三)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协助检查人员按规定做好安全出行安排;

(四)确定1名局领导和1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组保持沟通联系。

二、检查方式

采取送交检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816日上午10点对李集乡送交单位进行检查,下午3点对新安镇送交单位进行检查。

817日上午9点对开发区送交单位进行检查,10点进行实地检查;下午3点对新安镇进行实地检查。

四、检查组人员

长:蔡蔚

副组长:刘继富、王寿坤

员:黄鑫、曹敏燕、左亚科、张燕云、刘倩倩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扰检查组正常开展工作;

(二)不超规格、超标准安排检查组人员的食宿和交通;

(三)不安排、不邀请检查组人员参加一切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四)不以任何方式赠送和提供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联系人:刘继富电话:85831056

附件:灌南县“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

连云港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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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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