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统计局
2016年5月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市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2】。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省辖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最终样本量为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和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
一、总人口
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447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439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8万人,增长1.82%,年平均增长率为0.36%。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平均每个家庭户【3】的人口为3.2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7人减少了0.0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7万人,占50.78%;女性人口为220万人,占49.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7上升为103.1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6万人,占19.24%;15-64岁人口为314万人,占70.25%;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万人,占10.51%。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万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5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189人上升为1029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116人上升为1454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983人减少为3646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171人上升为25280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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