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正式施行,其中对体育赛事管理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也相应地修订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进一步规范我省体育赛事活动,省体育局对《江苏省贯彻<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体规〔2020〕1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三、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共9章63条,较修订前增加3章21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细化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本次修订专门增加第三章“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明确在江苏省内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
(二)明确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的职责。增加第四章“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明确了体育赛事相关方的职责义务,要求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其它参与方在赛前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共同组建组委会等组织机构,加强协同合作,履行职责。
(三)强化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求。增加第五章“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细化了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技术条件。明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应急工作机制。
(四)加强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引导。增加第六章“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强调体育赛事活动相关人员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如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体育精神,体育赛事活动广告和宣传内容应确保合法、真实、健康、向上,观众文明观赛等),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主办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体育局 维护单位: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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