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取水许可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制度,我国1993年建立取水许可制度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近年来,国家“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水利部门职责进行了优化调整,对取水许可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取水申请、审批、发证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由我厅牵头起草《江苏省取水许可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资源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制定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参考河南、安徽、山东等省取水许可管理有关政策。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9章49条,分别从水资源论证、取水审批权限、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受理、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取水许可的验收和发证、取水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和注销、监督管理等方面,同时结合近几年管理实践,提出了各流程各环节具体管理要求和操作程序,并突出强化了监督管理内容。
政策原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取水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