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3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严格按照《连云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紧扣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为连云港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以“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为基础,统筹编制场景清单、完善两库名录、制定检查计划,规范开展“综合查一次”,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进水利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查、精准查、规范查。二是积极引导编制单位入驻中介超市,全年有十余家登记入库。针对17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2022年颢隆物流码头岸电新建工程等,引导灌南宏耀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国网连云港供电分公司在连云港市中介超市管理平台完成交易过程录入和呈现。三是认真落实“一网通办”,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我局五大类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件、受理、办结,实现“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出件”。及时认领省水利厅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成市级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四是切实解决政务服务平台搜不到、搜不全、搜不准、搜不快等用户体验感不强的问题,完成我局水利38项政务事项知识库维护。全面梳理自2018年以来本部门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下放情况,逐项明确赋权事项的审批承接部门和监管承接部门,按时关联、录入系统,建立水利政务服务赋权事项审管联动目录清单,推进政务服务赋权事项“放管结合、审管衔接”。五是加强惠企政策梳理、归集工作,在苏企通平台上传6个惠企文件,促进企业、个人及时了解水利相关的惠企、助企政策。按照要求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积极向办事企业推介,通过扫描窗口二维码对涉水政务服务给予评价,好评率100%,收到连云港市航道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等送来的锦旗。
(二)持续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便利度
一是认真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任务,在“互联网+监管”平台新增认领监管事项10个,事项认领率100%,实施清单编制率100%,按要求完成“互联网+监管”抽查事项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事项的关联工作。二是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外网申请、在连云港市一体化平台进行预审、接件和办理,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我局将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时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平台、执法监管平台,配合做好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三是对我局承担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调整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即办件比例。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间,除即办件外,所有承诺件办理事项全部控制在1个工作日。
(三)持续优化涉水审批工作流程
根据《连云港市关于优化行政审批监管工作落实方案》的要求,制定《市水利局关于优化水行政审批监管实施意见》,从全面优化水利政务服务工作基本要求、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必须见面清单(坚持非必须不见面的原则)、3项涉水高频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优化审批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努力打造流程最优、服务最好的水利政务服务环境。建立3项高频审批事项专家库,进一步规范方案评审。
(四)全面加快幸福河湖建设
一是大力提升河湖水质。实施“联合会商、严控排口、闸泵联动、协同监管”水质管控四步统筹工作法,全面提升重点河湖断面水质,2023年全市国考断面优Ⅲ比达90.9%,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烧香河、排淡河年均水质历史首次达Ⅲ类。持续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全市年度新增7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累计新改建污水管网175公里。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强化治理及长效措施落实。优化调整蔷薇河、沭新渠等重点片区种植结构、种植方式,控减直播稻面积55.82万亩,降幅达41.74%,农灌退水循环利用治理经验被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行。二是全面守护河湖空间。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完成水利部“四乱”督查问题17处。以新沂河、新沭河、石梁河水库为重点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交办推动233项任务整改。积极巩固石梁河水库综合整治成果,230只“三无”船舶和4716只私布网箱全部清理到位。严格管控河湖岸线生态空间,优化岸线生态功能,规范做好保护开发。三是大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完成水利投资30.5亿元,石安河、青口河、柴南河等省市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浦闸迁建等一批调水关键口门建成并发挥效益。大力实施农村生态河道治理,优化末梢水系环境。通过打通堵点、续接断点,努力形成大片换水、小片流水、全域活水的生态调水模式,石化产业基地、临港产业区建设应急水源得到充分保障。
(五)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切实发挥万元GDP用水量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一是提升用水效率。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完成石梁河水库水量分配工作、蔷薇河等7条跨区域河流年度水量调度工作,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均在线率为99.5%,居全省前列。大力监管农业用水,完成18个一般中型灌区和2个典型小型灌区渠首(典型取水口)取水计量建设。二是规范水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取水工程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市非农取用水户基本实现规范化全覆盖,提前实现全市13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做好地下水水位日常监测,完成全市467眼地下水取水工程信息入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编制完成《连云港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0年)》,全年地下水水位总体平稳。三是实施节水行动。全省率先出台《连云港市节水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连云港市临时使用公共供水暂行规定》《连云港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节水评价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延伸覆盖临时取用水。全市完成水平衡测试77家,节水评价39个,用水审计19家,创成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等节水载体66个。创新开展节水宣传,以一场晚会、一本书、一首歌扩大节水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六)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
一是开展遥感图斑核查。加大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增重点地物周期性监测排查力度,承接并完成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下发遥感图斑3573条,做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核查、早处理、早销号。二是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依法拆除违建面积3000平方米,恢复岸线长度500米、水域面积6000平方米,严格问题整治、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完成水利部河湖“四乱”清单问题销号17处。三是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市82 条省骨干河道、4座省名录湖泊,167座在册水库和84座大中型闸站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完成整治问题231处。
二、强化法规制度保障
(一)坚持科学立法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条例》作为苏北首家完成河长制立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河长制工作实现由制度层面向法治层面转变。二是完成政府规章《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以及绩效性等方面全面分析评价。三是完成市人大湿地保护“一法两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二)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
一是《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作为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我局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合法性初审、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二是按要求开展《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后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报告认为该办法符合我市节约用水的管理保护需要。三是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障涉水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纳入水利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治水利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完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民主测评和报告。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法治工作的首要。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跟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步伐,第一时间学习研究市委主题教育方案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时成立了《市水利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市水利局党组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计划,服务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和集中自学。
(三)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我局各业务部门积极普法。多途径多方式组织全市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活动、百万党员学宪法、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水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工作。开展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申报工作,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积极参加《民法典》《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法润港城 和谐善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
2023年8月和10月先后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统计培训班和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水利厅及市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构的业务骨干为执法队员重点讲解水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专业法律知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网上法律知识培训、考核。12月举办全市水利系统科级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等内容。
(四)严格落实年度报告等制度
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按时报送市政府,并在我局官方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执法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组织全市水政队伍加强对重点河道水域的执法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水行政执法常态化巡查的通知》(连水政监〔2023〕2号),明确执法巡查责任主体及巡查内容。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密执法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水事违法行为,做到由“事后查处”变“事前预防”。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50起,办结147起,办结率98%。巡查河道长度约20054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564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83个,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722余人次,执法车辆4400余次,执法船只600余航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755次,有效维护了全市水事秩序稳定。
(二)规范执法标准化建设
一是统一执法规范标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连云港市水利局执法手册》(共五册),对执法制度、水行政处罚事项及对应自由裁量权基准、法制审核等均有详细表述。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装备建设,投入近14万元购置执法装备。三是拟定《关于市水政监察支队职能、队伍优化调整及水事违法行为发现处置机制的方案》,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三)推进全领域办案
一是实施执法领域拓展行动。不断改变水行政执法是河湖清障、水资源执法的传统观念,围绕《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实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加大对该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逐步实现全领域办案。二是推进重点领域联合执法。迅速应对自媒体反映善后河有多艘船只“抽吸黄金”的情况,出动36人,2艘船艇,9辆执法车辆,水陆并进、拉网式排查,有效制止并依法查处捕捞红虫的违规行为,确保水域生态安全。三是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连云港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制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五部门参加的全市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会,对各县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协调指导县区和直属管理单位对重点难点项目进行分类处置,推动清理消号293处,完成率100%,顺利通过省五部门的督查和验收,受到省水利厅高度肯定。
(四)严格监管石梁河水库采砂
一是做好日常采砂监管工作。按照采砂许可决定书许可内容,印发《2023年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采砂监管实施方案》《关于交控黄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开展采砂作业的函》等。建立重要节点及节假日重点督查制度。专人专职对采砂项目的生产、管理、运输、销售等各项工作进行全时段现场监督。二是做好汛期禁采监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河道采砂工作的通知》《石梁河水库河道采砂监督检查提醒函》等。严格按照省厅的决策部署开展汛期禁采工作。对禁采期间的船舶集中停靠、警示标识标牌配置,集中停靠点安全管理。三是四不两直监管采砂。2023年省水政监察总队共派员21人次实地调研采砂工作。省、市联动采取四不两直,不打招呼进行检查5次。淮委及省总队领导对黄砂公司规范化开采给予高度肯定。四是开发智慧监管系统。依据石梁河相关规划,开发完成石梁河水库黄砂开采智慧监管系统并已投入使用。五是起草行业标准。制定《水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市级团标标准)《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市级团标标准)《石梁河水库采、洗砂作业指南》(行业标准)。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还有薄弱环节;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升。上述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水利特色,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一是加强全年法治宣传培训;二是提升涉水许可服务水平;三是全面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