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法治连云港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连云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加强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纳入水利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治水利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年初召开全市水利系统述法述职述廉大会,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我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严格践行各项法律法规。年初制定《2021年市水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并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及时优化调整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确保局领导对新制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处罚法》《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等进行及时深入的学习了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水利行政决策公开透明,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在制定水利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事项过程中,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依法履行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作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起草过程中经过局党组会研究、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能够满足现实管护需要。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高水平开启“八五”普法工作。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中,根据省水利厅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宣传主题“Valuing Water”(珍惜水、爱护水)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举办“党建引领 联动共治”石梁河水库广场宣传、“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政府开放日”进校园、水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公共场所、河长集中巡河护河等活动,运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介,不断探索创新水法宣传形式,努力提升水法规宣传效果。宣传期间接受电视台采访报道3次,新华日报报道1次,新华网1次,在“节水中国”网站发布活动信息88条,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水利、遵守水法规、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期间,利用局官方网站发布公益广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办公区利用视频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在水利系统得到普遍遵守。
组织学习《民法典》,结合党员固定学习日集体学习《民法典《三国》系列(司法部抖音号)》。结合社会热点和身边案例,大家通过交流讨论,对民法典中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内容有了深刻的认识。
启动全市水利系统“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我局按照水利部《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水利厅《全省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宣传五年规划,在加强依法治水管水、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依法起草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深化法治水利探索与实践,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局负责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经过征求意见、座谈、论证等环节,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并完成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和市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等工作。该办法对加强石梁河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维护和修复水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库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功能发挥重要作用。
(二)科学评估政府规章实施效果。为了保障市政府规章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江苏省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暂行规定》,我局对《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周年评估工作。为了切实提高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经过规范的询价程序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随后开展收集资料、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环节,高质量完成《连云港市水利局关于<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周年报告》(连水〔2021〕21号)。该报告是《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评估、立法后评估及统筹安排立改废释等工作重要参考,对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增强水利管理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等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的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行性、完善性、规范性、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详细了解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倾听县区一线水利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完成《<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的函》(连水政〔2021〕13号)。评估报告是水利制度建设推动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措施。
我局按照《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等要求,对涉水的1部地方性法规、1部规章和10项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并根据要求及时清理报告。
三、落实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一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将“取水许可”中的办理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列为实施告知承诺的办理材料,并制定了告知书和承诺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申请人使用这项便民措施,让水行政审批工作更加便民。截至目前,已针对6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采用承诺制,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二是持续贯彻落实“放管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应进必进”、“不见面审批”,水利政务服务38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次不跑”事项数占依申请办理类事项总数比例达100%,可实现全程网办“零跑腿”。
(二)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省厅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主动对接、服务上门、深入一线,对重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勘查,积极争取项目方案优化和依法许可。二是持续开展“面对面”精准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已上门对接服务企业二十余家。三是实行“联合勘察、分头审批”新模式。主动牵头组织县区(园区)水利部门、河道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形成“联合勘察、统一审查、分头审批、同步办结”的机制,全力推动水利审批效能“再提速”。
(三)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在涉水建设项目监管方面,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连云港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监管责任单位,使监管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我局主动对接建设单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事前介入、全程监管,对今年10个涉河建设审批项目独立建档,定期检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共做出整改建议2条,有力保障涉河项目顺利实施。重点强化连徐高铁、连盐铁路和204国道等重点建设项目监管,对项目建设特别是涉河补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力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目前连徐高铁、连盐铁路和204国道等重点工程涉河补偿工程已按审批要求基本实施到位。加强水土保持项目监督检查,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能划转过渡期各环节流程,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制作相关公益微视频,获《学习强国》《中国水利网》《头条》等媒体刊发。
(四)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市优化营商软环境的具体要求,在市政务办、市场局、司法局的指导下,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实国家“放管服”和综合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
(五)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办理涉水施工合同案仲裁案,挽回损失560多万元。完成水利科技档案馆租赁、人员聘用等涉法文书拟写及审查近30份,做好涉法文书、案件处罚前期法制审核。指导各县区对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院完成多起涉及“两违三乱”行政强制诉讼案件,其中市本级完成石梁河水库周某某、王某等4行政强制案件诉讼证据收集、诉讼答辩及国家赔偿答复工作,为“两违三乱”顺利收官法治护航。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以法治护航石梁河水库生态治理。石梁河水库保护和开发利用是全局的一盘大棋,今年以来,面对治理过程中的几个“老大难”问题,市水政支队不畏艰难、勇担重担,始终身处一线、起早摸黑、靠前战斗。一是高效率完成库区网箱清理。为配合石梁河生态修复大局,主动作为,会同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石梁河水库网箱养殖管理的通告》,对石梁河水库围湖养殖、大面积围网养殖开展规范化治理,整治过程中,为帮助渔民卖鱼出鱼,创新性推出“卖鱼镇长”、“卖鱼书记”、“卖鱼小组”,仅利用3个月时间,清理销号库区10.45万只无序网箱。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二是大气力推进库区滞留船舶清理。围绕市委方书记关于石梁河水库保护开发联席会议要求和局党组指示,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规范石梁河水库船舶管理的通告》,对库区所有滞留船舶进行调研摸排,7月份启动水泥船清理工作,现已完成清理585艘,清理率61.6%。三是有序推进保水渔业。推进编制《石梁河水库保水渔业发展规划》,加快养殖区域划定工作,推进库区规范化养殖。在规划9450亩水面内布设标准化网箱15800个,采取国有企业与乡镇集体企业+养殖户合作模式,推行标准化水产养殖。规划外水面由国有企业实施高品质大水体生态养殖,推行“水产+”生态高效养殖新模式,发展保水渔业、生态渔业、特色渔业、休闲渔业,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四是按步骤落实库区规范化采砂。组织编制石梁河水库国有化采砂监管方案,推动实现采砂全过程监管系统化、透明化和智能化。依法处理库区管理范围内滞留砂堆问题,多举措化解涉砂矛盾,完成谢某某、陶某某等库区管理范围内多处遗留砂堆已经平整治理,为库区生态修复治理扫清除障碍。
(二)依法维护全市水事秩序安全。今年以来,市级水政执法队伍共巡查河道长度约2万公里,巡查监管对象331个,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704人,执法车辆293车次,执法船只210航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58起,有效维护了全市水事秩序安全,得益于石梁河非法采砂案件较往年骤减,全市涉水违法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涉水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截至目前,共调查非法采砂、违规取水、非法养殖等以及公安移交的涉嫌违反水法律法规案件10余起。其中,公安部2020年第2号督办件——古泊善后河非法采砂案圆满办结,对涉案人员王某某、李某某及陶某某,已完成全部行政处罚程序,后续执行情况已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目前陶某某已终结执行。完成东海港源水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取水和拖欠水资源费案调查取证,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2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起。牵头处理灌南百禄、灌云新沂河、东海高马水库、海州区善后河、赣榆地下水等涉法举报案件12起,案件完成率100%。承担市级水利系统信访和舆情调处40余件,接待上访群众逾百人次。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场地违法违规行为,现场制作询问笔录3份,作出警告4次,为全市在建水利工程保驾护航。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会同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连水政监〔2021〕9号),7月中旬,召开专题推进会,交流的活动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将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全市水行政执法效能、队伍建设有所提升。加快推进石梁河水库执法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执法补助资金,规范通榆河执法基地建设。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不足。一是在河湖“两违三乱”清理过程中,由于案件数量多,任务艰巨,工作人员少等原因,导致执法程序不够完善。二是水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涉水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不高,对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不能完全理解和配合,引发信访、诉讼等。三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化解涉水的矛盾纠纷的手段单一。
六、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结合水利特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即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水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涉水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不断理解并配合水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减少信访、诉讼等。
三是组织全市水利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全市水利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是继续推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继续以“连云港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利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机制,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的涉法水事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纠纷的制度创新,优化流程,以柔性方式缓和、减少诉讼程序和司法裁判的刚性带来的冲击。同时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处理好涉水纠纷和矛盾,减少信访、诉讼等,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供选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22年1月4日
(联系人:武文,联系电话:80826185、1385128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