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水利局2020年度推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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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连云港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加强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纳入水利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治水利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方案,并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及时优化调整方案,确保局领导班子对新制定、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域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进行及时深入的学习了解。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今年因疫情取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户外人群密集型宣传,宣传活动以线上宣传为主,采用远程视频教育学习、互联网APP有奖知识竞赛、开通视频彩铃等方式,引导媒体、公众等广泛关注我市法治水利建设目标、举措和典型经验,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双随机”“互联网+监管”能力。我局共有随机抽查事项17项,互联网监管事项35项,实行动态管理,法规室组织指导各业务处室填报互联网监管基础数据及以往存量数据。与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试点合作,推进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的运用,不断提升水利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一)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组织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及有关县区、园区水利部门,主动对接,服务上门,协调处理项目涉水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为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建言献策。规范窗口人员仪表礼仪、熟记文明用语、掌握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营造舒适、温馨的服务氛围,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中获得满分。
(二)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实现我局40项行政权力清单认领到位,业务处室A/B角经办人员指定到位。完善“证照分离”,做好采砂许可、取水许可事项工作,我市第一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已发出。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多次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到各县区和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连云开发区、海州开发区、上合物流园区等园区对接,做到业务指导全覆盖,确保下放事项落地。业务处室联合对各县区(园区)近5年审批的所有许可项目进行逐一“过堂”,重点关注有无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彻底消除积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等机制。以制定主体、权限、依据、内容和程序等方面为重点,对《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草案)》《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书。按照《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设权力清单、自贸区改革创新、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行政许可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等要求,对涉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并根据要求及时清理。
(二)科学起草涉水规范性文件。我局负责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和《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按照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公开立法的原则,严格遵循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座谈会等程序,已经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连云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已提交市政府待审议。
(三)逐步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我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制定《连云港市水利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和《连云港市水利局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并遴选出3名符合条件的同志担任公职律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各种违法违规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始终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加大执法巡查,依法打击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水事案件。2020年共立案11起,其中5起违建,5起非法采砂,1起非法取土。目前已结案5起,其中4起缴纳罚款结案,1起经调解自行拆除结案。还有3起正在审查办理中,3起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立“古泊善后河”专案组并联合市公安局水警支队“7.9”专案组办案,协同配合,行刑分工,共同打击古泊善后河非法采砂行为。严格执行水行政监察巡查制度,摸清存量,控制增量,实现陈年积案“清零”目标,对年度新发生的违法案件“零容忍”。通过挂牌督办、部门约谈、专项通报、媒体曝光、移送问责、两法衔接等手段,推动案件及时有效查处。
全市河湖保护战成效初显。率先在全省完成4条流域性河道共138件省级交办“三乱”问题整改,成为全省第一家100%完成整治、100%提请验收、100%完成验收销号的设区市;截至目前,我市纳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的2095项“两违”整治任务已完成1678项,整治完成率80.1%,确保年底全市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工作圆满收官。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事前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事中亮证执法权利义务告知和事后行政处罚公示,实现水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制定过程中,邀请司法局专家进行政策制定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化整治措施合法合规;以调查笔录为基础,配合执法记录仪,积极引进GTK,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执法实现全过程记录。
开展“智慧执法”建设,加大以装备配置、基地建设为重点的硬件建设投入,努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建设。以普及“和对讲”自动化系统、尝试社会化服务为契机,推动“智慧执法”建设,构建立体运行框架。采取高科技巡查、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执法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推进执法基地建设,配套完善通榆河执法基地,启动石梁河水库执法基地建设。
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及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组织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遴选全市水行政执法骨干队伍,并对获奖先进集体及个人授予“五一创新能力”、“连云港技能标兵”、全市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我市包揽了团体赛、个人赛冠军,取得了自参赛以来的最佳成绩。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置专门的行政调解室,印发《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的涉法水事问题,行政调解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成立“连云港市水行政法规专家组”,建立专家组人才库,重大涉法事项、疑难案件提交专家组会议讨论、把关,为重大涉法事项、疑难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提供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支持。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水行政执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水行政监督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表现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还不能高效运转,导致监管滞后;执法人员数量少,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六、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加大对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职工法律素养。
1.做好“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贯彻执行。
2.强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
3.组织全市水利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