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水利局关于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2016年度,我局认真贯彻《2016年江苏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市委《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遵照《201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具体规定,全面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狠抓任务推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规范依法行政。
(一)积极推进水利立法。一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水法规体系,局主要领导以我市取得立法权为契机,通过多次与上级机关沟通对接、聘请优秀的立法团队,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涉及水利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立法项目,已作为近年市地方性法规重点项目,开展立法起草的调研准备。二是今年我局与河海大学签定3项技术开发合同,分别是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规章的要求进行修订,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以及制定《连云港市临洪湿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三是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市水利局近五年来的7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确定2件保留、5件修改。
(二)加强政策法规工作职能。经连编办〔2016〕157号文件批准,我局在行政服务处增挂政策法规处牌子,并为了重点加强政策法规工作,抽调专门人员,作为局内设处室独立运行,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制度职责。政策法规处负责拟订涉及水利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水利行政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水利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承办涉及水利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深化涉水行政审批改革。根据国家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及时取消“填堵、占用、拆毁、废除市管河道故道、水域、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审批(查)”许可事项。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下放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湖排污口许可、涉水工程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市水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和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全市水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和各项权力下得去、接得稳、执行好。
(四)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经过多轮清理,市水利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于2015年9月18日以连政发〔2015〕124号文予以公布。今年,一是依据“三级四同”的标准,对省级水利行政权力清单提出修改意见,并编制市级清单报省水利厅。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6项,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三是完成了新一轮的流程图修订和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上报,并按时完成涉水权力事项清单入库。
(五)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今年的石梁河水库禁止采砂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决策程序。开展对《连云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评估。
二、以法治水利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建设省级法治水利示范点。去年灌南县水利局成功完成省法治水利示范点申报工作。今年,局主要领导多次前往灌南开展示范点建设研讨交流活动,要求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同时以灌南县创建省法治水利示范点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法治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任务,推动全市水利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创建法治机关是全面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的有效手段。今年,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按时上报创建目标计划。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以局务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为载体,先后组织3次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法规等进行了学习。二是强化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制素质培养。以“水利大讲堂”为载体,邀请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教授,就“水利行业如何贯彻行政法治”做专题辅导。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把关作用。聘请市知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明确要求水利市直单位对涉及外部合同签订,必须经局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确保无违法违规合同的出现。
(三)强化执法技能素质培养。一是积极参加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经过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喜获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集体一等奖。二是组织开展市级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通过基础知识考试、案卷评查、水事案例评析、个人演讲等环节,既促进了全市执法人员的比学赶超,也展示了水利执法人员的风采。以水行政执法实务为导向,开展了多期水行政执法单元培训班,执法人员集中学法超过60学时。
三、以执法为民为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市水利局认真落实水利惠民工作部署,结合水行政执法职责和实际,以临洪湿地管控和创卫执法为重点,以进一步保护“港城绿肺”,打造清水绕城的诗意栖居城市为宗旨,切实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一)开展临洪湿地联合执法清障活动。今年我局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集合各县区及直属管理处大队水政执法人员共计200余人,在临洪河口生态湿地范围内开展依法清障活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形象,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
(二)推进“清水进城”,整治城区河道。为了打造清水绕城的诗意栖居城市,在对河道的水面、岸坡沿线构筑物、建筑物以及绿化带等进行逐项排查,做好测量记录,摸清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对河道两侧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原先一些脏乱差的河道经过整治后出现了“水清、岸绿、人美”的景象,工作成效显著。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2016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积极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的宣传,水周期间,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广播电视台插播水利公益广告,在3月22日连云港日报水利专刊开展水土保持知识竞赛。据统计,今年全市累计投入宣传经费近45万元,出动宣传车近18辆,印发宣传资料3.35万余份,悬挂横幅近350条,张贴宣传画、标语1500余张,制作主题宣传纪念品近1.2万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为了更好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我局及时系统的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中具有特色和成功的工作做法,同时引入新的普法模式,确保“七五”普法出实效。
(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及水事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应诉培训和省水利厅组织的行政复议考试,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案件。同时,制定完善年度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方案。
四、以完善监督保障为依托,确保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制度。调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并印发《2016年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同时,局主要领导组织前往全市各县、区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开展了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在今年的水行政执法竞赛活动中,对全市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要求针对此次评查中发现的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水行政处罚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信访工作。今年我局未发生进京非正常访,进京未依法逐级走访、到省集访、来市重复集访等情况。交办件办理符合省市要求,信访事项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按期回复率、按期复查复核率达到100%。没有出现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有影响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行为或社会舆论负面炒作的情况。
(三)加强层级监督。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以“代表委员看水利”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今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其中,省人大建议3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15件,主办3件,协办12件;市政协提案12件,主办3件,会办9件。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相关责任人,明确反馈时间节点和要求,层层抓落实,层层传递工作压力,确保了每件建议都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五、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法治惠民工程。强化临洪湿地管理,推进临洪湿地保护开发;强化市区河道管护,服务全市文明创建;深入推进石梁河库区整治,确保库区稳定。
二是围绕水利依法行政。以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普通职工为重点,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重点载体,全面铺开水利“七五”普法工作;以依法行政各项制度配套、落实为重点,确保水利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三是围绕水利效能提升。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为重点,打造提升水利品牌服务形象;以涉水矛盾化解为重点,建设平安水利;以强化监管执法为重点,保证正常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