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务)局、人社局,各功能板块水利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2023年度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考核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四)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时间地点
2023年依托“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实行职称网上申报。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5日-7月28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纸质材料请于8月7日-8月11日,报连云港市水利局人事教育处,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628室。
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报送有关申报评审材料、《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联系人:于炳楠;联系电话:0518-80826075;电子邮箱:296972265@qq.com。
三、申报评审、考核认定条件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和考核,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0号)执行。
(一)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中级职称按《连云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连职称办〔2020〕1号)执行。其中,符合水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水利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对应工作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执行。
(四)继续教育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六)2022年评审未通过者,2023年无实质性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前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初级职称
1.归口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连云港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打印件1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纸质件须加盖归口申报单位公章和所在地职称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缺一不可。(根据市职称办统一要求,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由县、区职称部门负责考核,不再报送市水利局)。
(2)所在单位为申报人员出具的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的证明。
(3)信息填写要求:“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写为“xx县(区)xx水利站”,直属单位填写为“连云港市xx管理处”,工作单位不能为行政机构名称;所有文字间不留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xxxx.xx”(如2023.05);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证明按《连云港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中人员姓名顺序装订,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2.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中专学历人员提交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大专学历人员提交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表,提交复印件1份,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凡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证书以及社保信息的,申报人员只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复印件。
(4)规定申报年限内《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及其他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统一收齐后,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信封装好后上报。
(二)中级职称
1.归口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连云港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打印件1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纸质件须加盖归口申报单位公章和所在地职称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缺一不可。
(2)所在单位为申报人员出具的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的证明。
(3)信息填写要求:“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写为“xx县(区)xx水利站”,直属单位填写为“连云港市xx管理处”,工作单位不能为行政机构名称;所有文字间不留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xxxx.xx”(如2023.05);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岗位)证明按《连云港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表》中人员姓名顺序装订,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2.申报人员报送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系统生成、用A3纸小册子方式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2)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一式11份。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4)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6)申报人员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7)申报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9)申报人员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10)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员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关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请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以上(3)-(10)项只须申报1份,除(4)外报送材料时需提供原件证明材料。
(11)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3)-(10)项合并装订为1册(首页加贴目录),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12)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凡有原件务必退还本人。
(13)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统一收齐后,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信封装好后上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职称申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逐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二)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查后,应汇总填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基础内容。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有关规定,助理工程师考试费用80元/人;工程师评审费为200元/人,考试费100/人,合计300元。
七、考试、评审有关问题
初级职称继续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程师仍采用考试与专家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初级职称考试将同时进行。计划于2023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考试、评审等工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水工建筑物》。
八、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称申报工作职责,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通报其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同时视情节轻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相关联。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云港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规定,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
6.评审材料目录
7.申报材料袋封面
连云港市水利局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附件1:连云港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