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政监察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临洪西站乌龙河自排闸西南侧三角地带有人违规施工,工作人员上前依法制止现场违章施工行为。
水政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土地承包人李某某取得联系,经调查了解,该土地由太平村委员会发包给李某某,土地性质为一般农业用地。李某某表示计划对该地块硬化处理后,用于养鸡鸭。水政工作人员告知李某某,根据《水法》第三十七条、《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其行为属于违章行为,要求李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李某某现场撤离了施工机具,但对制止行为不完全认可,我处水政工作人员将会持续跟踪检查,防止再次发生。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供稿:临洪管理处,责编: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