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幸福河湖建设,9月9日上午,市河长办组织召开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功能板块)河长办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地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就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会商。市河长办对我市幸福河湖实施方案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六有”的原则,即:“河湖安全有保障、水源供给有通道、水岸治理有成效、生态修复有措施、河库文化有展示、涉水经济有质量”;要注重把握“六个一”的创建标准,即:“编好一个方案、护好一汪碧水、建成一片绿景、修好一条步道、讲好一个故事、定好一套机制”;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夯实建设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2021年,我市根据省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实施幸福河湖建设,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技术指南、评价标准、认定方式和奖补措施,力争到2021年底,建成幸福河湖至少20条(座),三县、三区、三功能板块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