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24-00048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根据司法部《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第5号),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连云港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报名地、户籍地或工作和生活在连云港市的,可以选择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我市不属于放宽政策地区,不办理因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在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人员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前往连云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海州区学院北路10号)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9月1日(8月31日及以前的均需重新办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特别提示:连云港市审核现场无需提交彩色证件照片。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18-85318106。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