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36/2024-00046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7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司法局“综合查一次”公开承诺书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全市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
2023年5月,市政府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多个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烦企扰民”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综合查一次”执法质效不断提升,企业负担持续减轻,市场活力加速释放。为了更好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流程,我局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告知不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以外,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电话或者系统短信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任务。
二、先扫码后检查。执法人员入相关机构检查时必须先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扫码后方可执行检查活动。各单位应主动申请标准地址码,张贴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三、有处罚必规范。为提高检查精准度和高效性,执法人员查出问题后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合规整改建议,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将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依法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对“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检查时有执法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热线进行投诉。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