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律援助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日前,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及轻罪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张家港召开。会上,省司法厅、省检察院介绍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通报优秀法律帮助意见书评选结果。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公检法机关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流程刑事法律援助体系。2023年,全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866件,同比增长24%;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67260件,同比增长38.9%。一是刑事辩护法律援助范围有序扩大。按照司法部、最高院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我省选取3个设区市开展试点,逐步在全省推进,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泰州探索将试点延伸至审查起诉阶段,建立以罪名为依据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相关做法得到司法部和最高检充分肯定。常州、徐州、南通3个设区市以及张家港、常熟等8个县(市、区)陆续加入审查起诉阶段试点,强化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2023年,因全覆盖试点新增通知辩护案件19395件,占全省援助案件总数54.1%。二是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我省在全国较早实现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率100%。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规范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健全工作衔接机制。联合省检察院召开工作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评选优秀文书,推动解决值班律师参与不深、作用发挥不够问题。2023年,办理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52432件,占帮助总数78%。三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发布并实施省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范》,出台《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全省案件质量检查评估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在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江苏参评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