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要求,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征集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项目调查研究。各单位在报送制定计划项目前必须对拟报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确保在2021年度内完成计划。拟报送的制定计划项目在报送前,还必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后报送。
二是提高报送项目质量。项目应当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体现地方特色,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服务改革创新,服务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百姓期待、社会关注的问题为主。
三是控制报送项目数量。各单位报送的项目原则上限1件。确有需要的,但不得超过3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程度,认真研究报送项目。对已申报,但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有关单位可作为储备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把握项目报送范围。报送的规章项目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非指具体事项)。超出的前述范围的,不作为规章制定项目。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不受规章项目事项范围的限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见附件)报送(也可传真)市司法局立法处,电子文本发送至lygsfzbxx@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本年度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李睿 85318869、13675285645;黄兵85318629、15896119641。
附件:1.2021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附件下载: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