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东海县司法局将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榜样群众示范引领及村规民约“软法”约束作用,致力打造乡村治理新样板。
一是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制定《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观念引导、规范养成、激励约束的独特作用,将法治文化与当地风貌相融合,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场景。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1个。
二是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在全县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全县每个村(社区)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培育“法律明白人”,提供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2020年底,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培养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现“法律明白人”连网成片、以点带面,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络,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农村法治带头人队伍,推动全县乡村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印发《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123名村居法律顾问对所有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围绕中心工作及现实需求增加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条款,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警示、自我修身的镜子。同时,以村(社)“两委”换届选举为有利契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基层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队伍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