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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细化涉企经营许可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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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细化涉企经营许可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19 15:15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为基础,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市、县区级审批涉及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审批改备案类)》《市市场监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优化审批服务类)》《市市场监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实行告知承诺类--自贸区试验区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模板)》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模板)》,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