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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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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7-21 15:10

为积极应对本轮突发疫情影响,加大对市场主体纾困帮扶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3月28日出台文件,推出十条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便捷行政审批服务

1.1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模式,推进企业开 办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免 费、半日办结。

1.2建立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优先审批、提速审批模式, 开辟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专人“一对一”服务。

2.延长市场主体资质和相关权利维持期限

2.1疫情期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承担国家法定计 量检定任务授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30日的, 可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

2.2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在用压力表等涉及安全的计量器具除外),经市 场主体申请、自行核查并作出自我声明的,可延长 检定周期3个月。对到期的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授 权,经所在单位自行检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后,延 长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请复查;已申请 复查但因疫情影响不能安排现场考核的,可提出撒 复查申请,按延期要求办理延期。

2.3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2年3月 5日后有效期届满,疫情防控期间无法领取新证 的,健康证明视为有效,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轮疫 情解除后30天。

3.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

3.1强化质量技术服务,健全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 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引导认 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开辟线上 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采取线上认证 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安排3C认证等 方式进行办理。

3.2全面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 动”,对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检",帮助小微企 业查找并解决质量管理上的痛点问题。

3.3开展“不见面"标准化服务,为企业申报与建设各 类各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提供一对一指导。

4.帮助市场主体缓解资金压力

4.1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等 渠道有效融资。为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拥 有有效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开辟知识产权融资绿 色审批通道,24小时内完成授信审批和专利质押登 记。承担省知识产权相关计划项目的企业,可将项 目资金的10%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贷款利息、评估等相关费用。

4.2发挥各级民营个体经济协会作用,夯实“小个专" 党建工作基础,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帮助困难市场 主体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5.强化防疫物资保障

5.1加快防疫药械产品审评审批,对新冠病毒疫苗、检 测试剂、治疗药物、防护医疗器械等重点药械品种 的研发、注册进行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协助市场 主体加快进程,助力防疫药械产品快速获批上市。

5.2优先保障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对疫情防控急需的物 资、设备相关认证业务和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急需的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优先予以保障。组织检验 检测机构为生产、转产口罩等防护用品市场主体提 供产品检验等技术服务,以最快速度出具报告。

5.3积极发挥省药监局审评核查连云港分中心作用,实 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业务本地办理,有效解决 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核查两地跑、周期长的问题。

6.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6.1面向市场主体和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线上培训, 组织专家围绕专利申请、品牌培育等专题开展授课 研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6.2争创中国(连云港)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对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开通绿色通道,使连云港商标 业务窗口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商标专用权质权登 记,打通企业办理商标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重要环 节,帮助企业快速获得贷款。

6.3为受疫情影响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创型企业 按需对接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全链 条服务。

7.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

7.1出台《连云港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 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版,扩充适用免罚 轻罚的违法行为类型,明确适用免罚轻罚的条件和 程序。

7.2对疫情期间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 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8.指导市场主体快速修复信用

8.1为市场主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开通电话咨询和辅导服务,推行"邮 寄+视频认证”不见面修复。对申请材料即时受 理、即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移出经营 异常名录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申请即来 即办,并帮助做好与省局的淘通协调工作。

8.2对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相关 市场主体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快速受 理、急事急办。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市场主 体,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9.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9.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 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出台的各级各类优 惠、减免的降费政策开展督查,对不落实或落实不 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9.2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中小企 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重点查处市场准入、政府 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中 小企业公平竞争行为。

9.3深入开展"两反两保"行动,加大反垄断、反不正 当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重 点查处公用事业领域滥收费用、指定交易、强制搭 售、实行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平台经济 领域强制"二选一"、收取高额佣金、附加不合理 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哄抬物价、侵权假 冒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10.完善“问需于企”工作机制

10.1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主动了解、及时排摸 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畅通12315热 线、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搭建常态化政 企淘通平台,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 盼"问题,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帮助解决市场 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文件链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图解: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