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12-26 18:51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连云港市2019年度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为警示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能力,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2019年度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张学高,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处长张永晶。我是市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助理李子龙,主持这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张学高发布连云港市2019年度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首先,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张学高发布连云港市2019年度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张学高: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下面由我来发布连云港市2019年度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一、东海青松岭酒店有限公司利用自有网站发布违法广告案
东海青松岭酒店有限公司网页上标有“东海森林温泉源自地下深度循环水,对促进血管扩张,加快新陈代谢、增强胃肠道蠕动、关节炎、哮喘,妇科病、皮肤病等有显著疗效,延年益寿有神奇功效”等字样。当事人在宣传其温泉水时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罚款十万元,上缴国库。
二、东海县善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天猫网店福尚缘旗舰店发布含有迷信内容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天猫福尚缘旗舰店销售“福尚缘黑曜石吊坠男女项链菩萨本命佛守护神”的商品页面中使用“正念开光,无比灵佑”用语,没有依据也没有证明材料,属于迷信用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迷信…的内容”之规定。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0.8万元,上缴国库。
三、连云港美舍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自身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房地产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身微信公众号及其它媒体发布含有“10000元买个精装的家”及“项目对面就是大润发”等内容的广告对其开发的项目进行宣传。经查,当事人开发的住宅小区对面为金山客运站,且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3700元,首付款最低为房款总金额的20%,10000元实则为购房定金,根本无法在该小区买一套房且其对面并无大润发项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且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处罚: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四、江苏新麦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利用运营的公众号“连云港热门”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
五、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利用自身网站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首页普外科的介绍中含有“在腹部损伤及严重复合伤的治疗方面:对于急性胰腺炎、重症胆管炎、创伤性休克、十二指肠瘘等急诊的救治成功率接近100%”内容;在科室介绍—皮肤科的“前沿技术”版块中含有“先进、完善的医疗设备,是高效、准确诊断治疗强有力的保障。皮肤科引进国内外顶尖皮肤病治疗设备,及高端皮肤美容仪器,打造国内皮肤病治疗设施、设备、仪器高新科技阵容,让患者足不出国享受先进皮肤病治疗科技”、“[白癜风]GX-B分型多维白癜风诊疗工程—目前公认的治疗白癜风最安全最高效的技术,相对传统治疗具有时间短、见效快等优势”内容;在科室介绍—心血管内科含有“科室在心血管病常见病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年收治患者1000余人,抢救危重患者100余人,抢救成功率在95%以上”内容;在皮肤科的科室介绍中含有[皮肤过敏]“中西医渗透抗敏修复疗法”—采用内服特制中药、外部中药熏蒸治疗,多效并举,安全无害,从源头入手,清除过敏源,有效治疗各种过敏性皮肤病;[青春痘]“中西医结合一体疗法”—运用中医药内部调理和皮肤倒模,结合纳米波、红蓝光等多种高科技光动力外部照射,恢复皮肤生态平衡、不伤皮肤,不留瘢痕;[牛皮癣]“中西医分型清毒免疫疗法”—利用净血疗法特质的中药方清除人体血毒。特久作用于病灶,治疗更彻底,疗效更稳定,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内容。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第(一)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的规定,连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六、连云区金卫海鲜大排档通过携程旅行网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为谋取旅客住宿中介费和招揽“连云区金卫海洋大排档”客源,安排暑期工李家鑫申请,将“连岛鼓浪屿海景酒店”加盟成为携程网平台内经营者,该酒店既未经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又无实体酒店并通过携程网向外发布了上述虚构酒店的经营主体信息和设施、装潢图片。此后,当事人在携程网上以上述酒店的名义招揽旅客取得入住订单,而实际入住时,把旅客引导至连岛二十一世纪其他合作的旅店。当事人通过携程网上传虚假证照、虚构“连岛鼓浪屿海景酒店”行为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列虚假广告行为,连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缴国库。
七、连云港市海州人家酒业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饮酒动作广告案
八、连云港和美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利用自有网站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及治愈率等内容广告案
九、连云港春雾商贸有限公司发布的食品广告含有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广告案
十、连云港梯瓦口腔医疗有限公司虚构“真实案例”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6年委托连云港百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网址为“www.tiwakq.com”的网站用于对外展示,网站制作费用为2730元。点击上述网站内标注为“真实案例”的标签,进入网址为“www.tiwakq.com/index.php/news.html”页面,该页面左侧及上方均标注有“真实案例”字样,页面内显示有9例关于牙齿修复的案例,分别通过照片、文字形式展示各治疗前后效果。2019年5月28日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当事人发布的“真实案例”并非当事人真实存在的案例,系套用模板。当事人利用其自有网站发布标注为“真实案例”的用于展示治疗前后效果的案例,并非当事人真实存在的案例,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列之情形,属于虚假广告。海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190元,上缴国库。
李子龙: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
问:请问2019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如何开展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
李子龙:这个问题,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张学高回答。
答: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强力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机制创新和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技术手段,通过关键词查找、布控以及图像识别技术,实时监测互联网的微信公众号、经营性网站等媒体,做到及时对互联网媒体广告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预警。尤其对于特别关注的负面广告,实现了信息的实时预警。2019年度,共监测163家经营性网站、83家微信公众号,监测互联网广告18380余条,涉嫌违法广告127条,市市场监管局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涉嫌违法广告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予以调查处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余件,罚没款近50万元。
问:请问2020年度市市场监管局互联网广告监管重点有哪些?
李子龙:这个问题,请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处长张永晶回答。
答:2020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各类媒体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的监测和监管;对互联网违法广告频发的行业组织专项检查,如房地产、金融理财、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行业广告的检查,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互联网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针对节假日、庆典活动日以及敏感事件发生前后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和密度,严防导向错误的互联网违法广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李子龙:记者朋友们,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是广大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新闻媒体积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我市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