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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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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7-22 15:5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最高限价为12万元人民币。本次项目以总价报价进行结算,报价最低者中标。

2. 项目名称: 《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二、谈判响应方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成交单位,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10时。

2.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下午3:30。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参与者于7月31日上午9时至10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以上资格审查复印件递交到谈判地点。(谈判文件格式自拟)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人:洪晶

联系电话:85519672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关于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分类分级保护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3]83号)要求,各设区市于2024年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保护工作。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保护机制重点任务清单》,我市将研究制《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

工作内容:

围绕连云港市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一步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我市数据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连云港市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报、标准起草、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标准培训、起草编制说明、技术审查工作,完成《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并通过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审核(本项目实施完成以市地方标准报批稿通过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并进行公示为准)。

(二)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如下:

1、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工作组组建、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

2、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市地方标准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稿编制等工作;

3、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市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4、2024年12月1日前市地方标准通过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和报批稿审核并进行公示;

5、2025年1月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二)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开展《连云港市医药行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并将工作进展向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接受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

四、费用支付方式

采购方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支付全部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