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11 00:0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嘉 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明朗
时 间:2016年01月08日,12:10至12:35
地 点:连云港市广播电台
波 段:调频102.1;中波1458
参与电话:85457744;85461350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来到"行风热线"直播间的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袁明朗副局长。新春佳节即将到来,请问袁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袁局长:"春节"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统筹安排,集中抓好节日期间各项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深入查找、及时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特别是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有的放矢地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群众日常生活必需、节日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禽蛋制品、乳制品、桶装水、白酒、水饺、元宵和汤圆、水产品、蔬菜等实施重点监督抽检。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区食安办联合相关监管部门,突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食品集中经营街区等重点场所,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小作坊、小摊贩、网络销售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目前,我们正组织人员对县区"两会"接待场所进行集中检查。
三是严惩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海米生产经营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苯甲酸及胭脂红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或中药制剂、违规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疗效虚假广告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主持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民生话题,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2016年有哪些打算?还请袁局长向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
袁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好!很高兴在这新年之际来到"行风热线"节目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祝听众朋友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广大听众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过去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又承接了原来由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分别负责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等职责。我们深深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群众的期盼更高、监管的要求更严。2015年,我们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突出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特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打假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中药饮片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药械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银杏叶提取物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我市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重点隐患,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29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4675家次,完成药械质量监督抽样1449批次,药品快检车抽样1000批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16起,监测并移送违法药械广告17669条次;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2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3起,捣毁制售假药窝点4个,抓捕犯罪嫌疑人9人,有效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是深化部门联合打假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连云港市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移交、联席会议召集、执法协调配合等专门作出规定,对重大、有影响的涉药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在查处郭某等人生产销售"塞隆风湿胶囊"假药案过程中,公安部门主动出击,捣毁生产窝点1个,现场查扣假冒各地知名品牌药品13种次1099盒及已封口未贴标签的半成品近2万余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该案相继被公安部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列为2015年重点督办案件。
三是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严格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力推进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在药物试验机构、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的全面实施。2015年,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44家次,责令整改缺陷56项。全市有1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473家零售药店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通过率分别为100%和86.3%。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对全市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责令整改缺陷36项;对10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市没有发生源头性药品安全事件。
四是全力推进社会共治。依法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通过邀请参加现场监督检查、参观基层单位以及医药企业等形式,激发他们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进一步规范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系统,强化跟踪问效,全年受理举报投诉133起,接受群众咨询69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度。加强智库建设。充分发挥药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监管、法律等7个专家库专家的作用,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推动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强化宣传引导。组织编发了12期连云港日报《港城药监》专栏,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回收过期药品"活动,打造"FDA健康卫士"服务品牌,推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大讲堂活动,为社区居民、离退休老干部、年轻妈妈、农民等群体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服务中营造了浓厚的共治氛围。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人人有责,在这里我希望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来,欢迎大家就你们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我会及时作出解答;对于一些暂时无法给出明确答复的问题,我们会记录下来,回去之后认真研究,尽快给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听众朋友也可以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大胆举报你们发现的食品药品违规、违法问题,对你们的举报,我们将会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你们。
主持人:刚才听了袁局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消费者饮食用药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下面请袁局长介绍一下,2015年,药监部门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袁局长:2015年全市医药产业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势头,现在全年的统计数据还没出来,1至11月全市医药产业实现产值458.6亿元,同比增长23.5%,其中恒瑞、康缘、豪森、正大天晴四大药企全部跻身全国医药研发企业20强。近年来我市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策、土地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得益于有一批专家、学者型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他们以专业化水准和国际化视野引领企业不断壮大、成熟,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作为药监部门,结合自己的职责,在服务医药产业发展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抓了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医药产业创新。2015年,帮助我市6家企业84个新药品种一次性通过国家总局和省局研制现场注册和动态生产核查,总体数量约占全省三成,获新药证书4个,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推进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2015年全市共有2个非无菌剂型、18个非无菌原料药通过省局新版GMP认证。截至目前,我市纳入计划的95个生产车间(生产线),已有93个通过了新版GMP认证,实施进度和水平全国领先。
三是帮促中小药企发展。连续第五年出台联系帮扶企业实施方案,确定2015年帮扶药企的18项重点任务,局党组成员带领相关处室定期走进28家企业开展帮促工作,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50余条,带领有关企业多次到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注册认证等方面的实际难题。
在监管和服务过程中,药监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还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的复核验收,再次创成全国文明单位。
主持人:刚才,袁局长简要介绍了2015年食品药品部门在保安全、促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不少工作在全国、全省都处于领先地位,这些成绩无疑都凝聚了全市食药监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2015年已经过去,作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护者,请您介绍一下在新的一年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袁局长: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关键之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强基础、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民生幸福工程,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理顺食品监管运行机制。完成全市食品餐饮监管职能和人员划转,科学制定市县区事权体系,加强基层人员的各项业务培训,尽快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二是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组织各县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完成食品抽检率4批/千人的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食品药品市场整治。以大案要案查办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开展药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举办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药械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所创建为抓手,加强软硬件投入,开建动物房项目,购置关键食品药品检验仪器,强化人才引进和培训,提升食品药品检验能力。积极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构筑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发挥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
五是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审批认证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继续实施局领导挂钩帮扶企业制度,为困难企业提供贴身式服务。协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十三五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食品药品产业进一步加快发展。
六是创新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模式和方式手段由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为主向主动排查、预防为主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
主持人:下面,我向袁局长问一个听众非常关注的问题,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请袁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非药品冒充药品"都有哪些形式,对我们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袁局长:非药品是相对药品而言的一类产品,主要有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注文号的其他产品。当前,有一些非药品打出诱人广告,称其产品是能治百病、无病健身的灵丹妙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少数老年人治病心切、爱占小便宜等心理,通过发放小礼品、免费咨询、体验、体检、旅游等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冒牌专家的讲座,将一些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鼓吹为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或者"万能仪器",诱惑老年人购买或强行推销。
在这些广告的不断诱惑下,有的身患慢性疑难病症的病人,长期被病痛困扰,病情没有得到好转,最后将希望寄托到一些非药品身上;也有些人以为这些非药品不仅具有保健功能,而且具有治疗作用;还有的人以为药品虽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但是药三分毒,而非药品没有毒副作用。
事实上,市场上冒充药品的非药品,通常不具有治疗作用,目的是欺骗误导消费者,使用其治疗疾病将严重贻误治疗时机,同时加大治疗成本。一些非药品甚至存在非法添加现象,添加药物的剂量甚至超过正常剂量的几十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消费者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始终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智,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生病了,应该看病吃药!千万不要听从一些小广告的诱惑,把非药品当药吃!
主持人:袁局长,在我们接到的群众的电话中,有这样一个问题是大家经常问及的,那就是有时候去药店买药,买到的却是保健食品,很多人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袁局长您可以为我们解释一下药品与保健食品是一回事吗?
袁局长:好的。首先,药品与保健食品不是一回事,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了。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在于:(1)使用目的不同:保健食品是用于调节机体机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改善亚健康状态,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2)保健食品按照规定的食用量食用,不能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也就是没有毒副作用)。药品可以有毒副作用。(3)使用方法不同:保健食品仅口服使用,药品可以用注射、涂抹等方法。(4)可以使用的原料种类不同: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原料。
主持人:袁局长,假劣药品的确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作为普通群众很难识别药品的真假,你能给我们讲解一些真药假药的辨别方法吗?
袁局长:好,当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非法从事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活动,致使一些假劣药品进入流通领域。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注意通过以下方法来识别药品的真伪优劣:①看包装:制假分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够仿制正牌药品的包装,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但是,假药总归是假药,总要露出马脚的,如包装上较为粗糙,色调较差,套色不准,字迹模糊,文字说明中常出现错别字等等,仔细观察可见破绽。②读说明,经批准合法生产的药品其说明书内容准确,治疗范围限定严格,附有详细说明使用的方法、禁忌症、毒副作用等,而那些宣称包治百病的往往是假药或违法宣传。③辨文号:药品批准文号就带有"药"字样,如"国药准字"为头。若批准文号为"健食准字"或"食准字"开头则此类产品不属于药品。④识期限:经批准合法生产的正规药品应有明确的生产日期。假药往往有生产日期而无有效期,甚至有时会两者均无注明。⑤查外观:针剂的真品封口光滑,印字清晰,无沉淀混浊物,而假药往往封口粗糙,有毛刺、印字模糊。片剂可以从有无裂痕、粘边、变形、色泽是否光亮,大小是否规则等方面判断。冲剂则以是否结块、发糊来鉴别。⑥闻气味:一些药品具有特殊的气味,如气味发生改变,有怪味或气味消失等,均应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