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市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示范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市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连安〔2016〕10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选树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7〕35号)精神,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考核,积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各县区安委会、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安委办组织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和市安委办主任会研究,拟命名16家企业为“第一批市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公众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有关情况向市安委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贺 波 邱 卉 ,电话: 85825323(带传真)
地址:海州区苍梧东路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三号楼222室(邮编:222000)
邮箱:lyg85825328@163.com
拟命名“第一批市级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名单
1.江苏万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快速客运分公司
3.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连云港云台宾馆有限公司
5.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
6.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7.连云港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8.连云港康达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9.益海(连云港)特种油脂有限公司
10.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
11.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2.连云港市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3.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
14.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
15.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16.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