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18〕51号
市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顺利完成,依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关爱生命筑牢防线连云港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安〔2018〕8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安办〔2018〕26号)有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整求意见稿)》,对全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职责进行分工细化,现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请于5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张晓磊,电话:85817219(传真)。
电子邮箱:lygjtjaqc@163.com。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顺利完成,依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关爱生命筑牢防线连云港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安〔2018〕8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安办〔2018〕26号)有关要求,将落实全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职责分工细化明确如下:
一、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制定《建设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农路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改造农路危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2、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和集镇路段交通环境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平面交叉口过多过密,交通环境混乱的状况。(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开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五化三清”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拆除高速公路(含连接线)用地外缘起100米、高速公路桥梁(含上跨桥)等设施上、高速公路用地等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宣传牌。(市五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干线公路桥梁的技术改造和安全监测。制定计划,明确每一座问题桥梁改造的责任主体和改造时限,明确重要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的数量和时限。(市交通运输局)
5、2018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的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航行,禁止辖区内Ⅲ型散装化学品船进入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并组织实施。(连云港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
6、实施乡镇渡口渡船质量提升和渡船标准化达标。制定方案,继续推进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配合制定渡船标准化达标标准并推动实施。(市交通运输局)
7、开展危险货物储罐安全技术状况普查、检测和评定工作。制定方案,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动态数据库,督促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对其经营管理的储罐完成定期检测。(市港口局、安监局)
8、开展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参数配置专项检查。制定方案,对照《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和《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规范》,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车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二、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9、开展道路“两客一危”安全巡查。制定巡查方案,选取一定数量重点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巡查,通报存在问题,整改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10、在“263”专项行动期间,暂停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11、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手册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12、禁止辖区内水路危化品“禁限控”货种船进入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连云港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
13、严格控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新增品种,对于一年以上未作业的货种,重新评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作业许可。(市港口局、连云港海事局)
14、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及罐区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机制,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实施一级或特殊动火作业的,实施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监督动火作业。(市港口局、安监局)
15、开展水路运输及港口危化品作业安全巡查。制定巡查方案,选取重点危化品水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巡查,通报存在问题,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港口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连云港海事局、市港口控股集团)
16、配合制定并落实石油化工码头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标准,配合编制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手册,积极推广实施。(市港口局、安监局、港口控股集团)
17、开展公路超限运输专项治理。落实江苏省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和源头管控办法。全面推进公路超限检测站公安派驻制度。对重点地区和路段实施集中整治,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建立超限运输车辆黑名单管理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18、实施干线航道和重点渡口视频监控全覆盖,探索建立干线航道和重点渡口电子巡航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市交通运输局)
19、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辨识手册、分级标准和管控措施目录清单。积极宣贯《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与管理指南》以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承重支架工程安全管理及技术指南》。(市交通运输局)
20、开展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根据省相关部门部署,制定方案,全面排查隧道安全风险,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市港口局、公安局、港口控股集团)
21、制定高速公路重大节日期间限时错峰出行管控方案。做好经常性拥堵的高速公路路段货运车辆限时错峰出行的交通组织与管控。(市公安局、有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22、完善高速公路路网监测系统,优化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一路多方”数据及视频共享。(市公安局、有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三、科技兴安创新工程
23、推广应用“车辆及驾驶员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落实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地方标准和运营商管理办法,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在“两客一危”车辆上安装,年内实现全覆盖,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实时监测、动态管控和提前预警。(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
24、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根据要求提出意见建议及提供必要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
25、深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应用。配合细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监测指标和报警阈值,以“两客一危”为试点,接入驾驶员行为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及分析,对不安全行为进行预警。(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
26、配合省有关部门完成“水路及港口危险货物运输一体化监管平台”(一船多方)的可行性研究,按要求予以配合协助。(市港口局、交通运输局、连云港海事局、市港口控股集团)
27、配合省有关部门建设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智能化示范工程,构建面向高速公路、长江及内河重点航道和湖泊的交通气象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市气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连云港海事局、有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28、构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的信息化举报平台,结合96196(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推广应用交通运输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举报APP,落实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29、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完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功能需求与初步设计。(市交通运输局)
30、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示范项目建设,投入试运行并深化完善。(市交通运输局)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素质提升工程
31、编制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市、县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制定履职要点,理清职责界面,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公安局、连云港海事局)
32、严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提升培训质量。建立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发证数据共享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参与驾驶证考试的人员必须通过驾培机构的系统规范培训。开展运输车辆防御性驾驶技术研究,研究成果纳入从业资格证年度审验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运输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3、筹建交通运输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建设调研,为后期建设工作做好准备。(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34、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教育从孩子抓起,编制适合幼儿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材和视频教学资料,制定实施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工作方案,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生义务教育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常用交通安全知识。(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5、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编制适合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和视频教育资料,制定实施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工作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安全常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委)
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36、构建分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框架体系,分条线领域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公安局、连云港海事局)
37、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和装备库,落实省道路、水路应急物资及装备储备库建设布局及建设标准。(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公安局、连云港海事局、市交通控股集团、港口控股交通)
38、完善高速公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有关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39、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应急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第一时间处置方案的制定。宣贯道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工程施工企业专项预案和第一时间处置预案编制导则,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编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公安局、安监局、连云港海事局)
40、持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演习,按年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有计划开展恶劣天气、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港口设施安保等典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牵头开展江苏沿海搜救演习,评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港口局、安监局、连云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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