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台7月23日10时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强台风级)的中心今天(23日)上午9点钟位于浙江省象山县南偏东方大约670公里的台湾以东洋面上,就是北纬24.3度、东经125.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4级(42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5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为200-30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为70-10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为40公里。台风“烟花”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加强,23日傍晚前后移入东海东南部海面,然后逐渐向浙江中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25日下午到26日凌晨在浙江舟山到玉环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3-14级,38-45米/秒),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并有可能在华东地区回旋。为做好台风“烟花”登陆期间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现作出以下提示:
一、充分认识台风雷雨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1.部分化学品遇水发生化学反应,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产生有毒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事故等。如三氯化磷、保险粉、过氧化钠、氯化亚砜等。
2.雷电易造成电气事故,导致装置晃电或停电,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造成化工装置非计划停车。雷电也是可燃、易燃物质的点火源,可能引发化工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的火灾、爆炸事故。
3.雷雨暴雨可能短时引起企业排水不畅、形成内涝,雨污不能及时分流,造成化工、危险化学品污水外溢,对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4.台风可能室外施工作业现场产生较大影响,引发脚手架、简易棚房、隔离围挡、塔吊等损坏、倒塌等,也可能导致生产装置、储存设备易腐蚀部位的断裂、损坏,引发次生事故。
二、强化措施积极应对台风雷雨天气
1.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妥善保管氰化钾和氰化钠等剧毒物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要求,包装、储存场所和监控报警设施始终处于正常适用状态。遇(湿)水发生化学反应、易引发火灾、爆炸,产生有毒物质等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置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储存仓库、储罐、包装桶、瓶等,应严格落实防潮湿、防水措施,防止因台风、雷雨等 自然灾害引发工次生的危险化学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对储存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遇潮发热、毒害品等在汛期前合理减少储存量,尽可能做到“零储存”。
2.加强用电设施检查维护。对所有设备、电气、仪表等防雷接地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核查,保证不松脱、不严重锈蚀,全面检测防雷接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做到无一疏漏,及时整改问题,每一处都合格。对变压器、电缆、电缆接头、电动机、电气元件接触点等做好温度检测,防止超温;变配电室、开关站、接线盒、轴承等做好防雨防水工作,并做好雨后检查;变配电室、地下室、开关站等还要做好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雷雨天气,易造成电气事故,导致装置晃电或停电,企业必须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发生停电事故时能够正确处理,能将影响降至最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阀、排空口等防雷击的重点部位,易受到雷电打击发生火灾,企业应加强工艺控制,确保安全阀、爆破片完好,不得因超温超压造成物料泄放。对高空放空点进行重点控制,防止泄漏雷击着火。
3.有效落实防汛防涝措施。全面检查厂区的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排水沟、渠、口等,及时进行疏浚,确保通畅。加强污水处理装置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始终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加强外排废水污染因子检测,做到达标排放。雷雨暴雨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实现雨污、清污分流,防止污水串入雨水排放系统,及时处理厂区及装置区内低洼处积水,确保排涝设施完好,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危险作业、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停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隔离围挡、脚手架、临时工棚、起重塔吊等进行全面隐患,落实加固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换腐蚀严重的管道、法兰、设备、设施等,防止台风损坏设备设施,引起危险物料的跑、冒、滴、漏。
5.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台风雷雨期间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带班值班,加强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及时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协调处理各种异常、突出情况。制定台风雷雨等特殊气象情况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配备适用有效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落实抢险救灾力量,对重大险情或灾害事故,要果断决策,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同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