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区一次性扩岗补助服务指南
2024-03-22 15:1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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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决策部署,根据部、省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连云港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务必在2024年3月31日前申领!
一、政策依据
《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2号)
二、补贴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一次性给予企业1500元补助。
同一人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与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四、发放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市人社部门通过对省厅分批下发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后,将补助直接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五、查询途径
企业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点击“查询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单位综合查询”-“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情况”-“一次性扩岗补贴”查询省厅下发的人员名单。
六、补充申领渠道
市区企业通过“查询途径”及时查询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如有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补助名单中的人员,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23年度连云港市区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花名册(见附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至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花果山大道19-5号)B区12号窗口办理。
七、咨询电话
0518-85685906